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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策略之案件事实辩护

时间:2011-11-26 10:39来源:短信精品 作者:HU太的婚后范儿 点击:
案件事实辩护是指律师在辩护中正面讲述一个和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一样的案件事实,来化解指控的事实基础,从而使法院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认定,并进而作出对被告人无罪的判决。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 (一)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 一项犯罪的

案件事实辩护是指律师在辩护中正面讲述一个和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一样的案件事实,来化解指控的事实基础,从而使法院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认定,并进而作出对被告人无罪的判决。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

(一)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

一项犯罪的成立,以行为人的主客观方面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必要条件,如果犯罪构成要件缺失,则犯罪指控不能成立。因此,在具体案件的辩护中,律师可以通过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不具备而达到辩护目的。这一策略常见的做法有:

(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这一做法较多地使用于有特定主体要求的犯罪,表见代理的构成。如特定职务主体的犯罪(如渎职罪、重大安全事故罪、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同类罪),以及特定身份的犯罪(如贪污贿赂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陈述或证明被告人未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常见的方法是寻找被告人案发时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或者提供被告人不具备作案时间的证据,或者在现场但未实施犯罪行为。

(3)、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有些犯罪的成立,其犯罪构成中需要有一些特别的要件。如目的犯中,走私淫秽物品罪必须要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罪必须要以营利为目的,倒卖文物罪必须要以牟利为目的等。在结果犯中,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均需要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件。

对于这些具有特别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辩护律师应分析公诉方证据体系中是否具备证明这些要件存在的证据,若这方面证据缺失或不完备,则可作犯罪构成要件不具备的无罪辩护。

(二)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

指辩护律师虽然认同起诉书关于被告人实施了某个具体行为,但辩护律师陈述或证明因为法定事由的存在,导致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丧失,从而被告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阻却违法性的事由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受害人自愿,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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