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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社区协会必须决定哪种形式的管理最能满足。自己的需要,除非在管理文件中有其他特定的说明,一般有三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协会的管理。 (1)志愿的或者自我的管理 这是由董事会自身或者在董事会领导之下的委员会组织的社区协会的管理。 (2)协会聘请经理人的管理 经理人
(8) 组织协会参加更为广泛的社区活动 不要仅仅局限在协会的“边界”范围内,可以鼓励居民参加地方的组织,诸如各种俱乐部。 (9) 支持社区对地方政治事务的关注 可以使用社区俱乐部会馆或者指定的会议厅,在竞选年的10月份举办一场“候选人之夜”的聚会,这是居民与候选人见面的极好的机会,居民们参加一个夜晚的聚会,表达对一个政治党派的支持意见或者通过政治辩论的论坛,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 可以任命一组志愿人员,他(她)们愿意轮流地参加每一次的地方政府的市政会议,愿意充当协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络员的角色。联络员可以陈述在政府的事物决策讨论中社区的利益因素所在,可以很早地介入到影响社区发展的政府事务中并且向董事会报告情况。 (10)建立有明确的章程和具有明显责任意义的常设委员会 如果居民界定了一种委员会的作用和责任,设定了发展的明确目标,那么他(她)们更加倾向于参与这种组织。同样,可以把社区的活动安排在人们已经有组织的聚积的地方进行。在活动期间,可以举办一场水景场地舞会或者一场排球赛,那些原先不打算参加社区活动的人由此会加入到各项议程的活动中去。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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