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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2-02-28 13:34来源: 作者: 点击:
豫劳社养老[2003]27号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企
豫劳社养老[2003]27号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个人缴费工

豫劳社养老[2003]27号 

各省辖市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和部《关于调整基本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个人缴费的8%。

  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关系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这项工作的顺利到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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