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增长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责任编辑:admin) |
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增长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责任编辑:admin)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27日在接受访谈时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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