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劳社险〔2006〕3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苏劳社险[2006]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
宁劳社险〔2006〕3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苏劳社险[2006]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27日在接受访谈时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