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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发生过就胎儿期间遭受损害而出生后请求赔偿的案例,但由于立法不足往往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通过对我国有关胎儿立法不足及成因的反思,揭示出我国完善此方面的立法尚存三大难点,并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建议。在未来之立法中,宜
[7] [美]瑞科雅·索琳歌尔著,徐平译.妇女对法律的反抗[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8 [8]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 王泽鉴.民法判例与学说(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1 [11] 竺琴.胎儿利益法律保护研究[J].万方数据库 [12] 王鹏.胎儿利益保护之比较法研究[J].万方数据库 [13] 尹田.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J].万方数据库 [14] 兰仁迅.胎儿在民法中的地位[J].华侨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作者单位: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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