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法官: 文号:长岭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鲁桂清,女,196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因涉嫌犯故意伤害(致死)罪于2008年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 辩护人秦桂侠,系吉林车宏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诉[2009]1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鲁桂清犯故意伤害(致死)罪,于2009年9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岭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郭敬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鲁桂清及其辩护人秦桂侠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2月21日,前进乡和平村四社王光平(王保平)与妻子张立英吵架,张立英被其母亲鲁桂清接回娘家。2008年12月22日,王光平的舅舅毕奎琦(毕武峰)纠集了李洪波等三人(其他二人姓名不详,均下落不明)携带镐把,乘坐杨国东的出租车到王光平家下车后,与王光平、王继明、毕武华、毕武义、毕武英等人一起去鲁桂清家接张立英。到鲁桂清家后,毕奎琦一伙人对鲁桂清及其丈夫赵春、女儿张立梅、张立英、女婿张红美等人进行殴打,并将鲁桂清屋内玻璃和镜子打碎。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鲁桂清在自家酸菜缸后拿出一把侵刀扎毕奎琦后腰部一刀,致其倒地,王光平等人见状才住手,并将毕奎琦送到长岭县宏光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春、鲁桂清、张立梅、张红美四人伤情分别为轻伤、轻微伤。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鲁桂清在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自家的财产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持械进行防卫,但其所实施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防卫过当,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应当减轻处罚。 被告人鲁桂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无辩解和辩护意见,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辩护人秦桂侠认为,1、被害人有严重过错;2、被告人实施的行为系防卫过当;3被告人在家人的帮助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4、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5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应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21日,前进乡和平村四社王光平(王保平)与妻子张立英吵架,张立英被其母亲鲁桂清接回娘家。2008年12月22日,王光平的舅舅毕奎琦(别名毕武峰)纠集了李洪波等三人(其他二人姓名不详,三人均下落不明)携带镐把,乘坐杨国东的出租车到王光平家下车后,与王光平、王继明、毕武华、毕武义、毕武英等人一起去鲁桂清家接张立英。到鲁桂清家后,毕奎琦一伙人对鲁桂清及其丈夫赵春、女儿张立梅、张立英、女婿张红美等人进行殴打,并将鲁桂清屋内玻璃和镜子打碎。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鲁桂清在自家酸菜缸后拿出一把侵刀扎毕奎琦后腰部一刀,致其倒地,王光平等人见状才住手。后将毕奎琦送到长岭县宏光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春伤情为轻伤,鲁桂清、张立梅、张红美三人伤情均为轻微伤。被告人鲁桂清犯罪后,委托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已达成协议,并已赔偿完毕。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鲁桂清供述,2008年12月21日,他二女儿张立梅夫妻从北京回来,张立英打电话要回来看看姐姐,可其丈夫王光平不让回来,为此夫妻吵了起来,得知此事后,她和张立梅、她大姑爷、二姑爷到王光平家,到王光平家后,她看见张立英被打了,她就骂王光平几句,被王光平打了,之后她拽着张立英回家了。到家不一会儿,王的父母就来她家,双方厮打在一起,后被人拉开。次日中午,他们家人正在唠嗑,王光平、王光平的母亲、毕武义、毕奎琦、陈秀山、还有王光平的三姨、老姨夫、还有四、五个人她不认识,领一伙人来她家,进屋啥也没说就开打,毕奎琦他们都拿个棒子,进屋就说:“给我往死里打”,然后就都打到一起。她看王光平他们往里屋进,怕打她二姑爷,就上去拦住他们,在西屋与王光平他们撕巴在一起,这时毕奎琦从她的侧面用棒子打她头部一下把她打昏了,等她醒过来看见毕奎琦站在地上还喊“给我往死里打”,她二姑爷在里屋旮旯蹲着,她丈夫赵春在里屋地上躺着,满脸是血,屋里的东西也砸坏了,她一看这日子没法过了,起来从酸菜缸后边拿起侵刀就从毕奎琦后腰扎了一刀,之后那些人都停下来,当时他拿的刀还没有拔出来,毕奎琦就和那帮人走了,他们走后她很害怕,就让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 2、证人××证实,他是鲁桂清的丈夫。2008年12月21日晚上,他老女儿张立英与其丈夫王光平干仗,鲁桂清去王光平家,也都没说好的,就把张立英给接回家。第二天上午10点多钟,他和鲁桂清及其女儿一家人正在家唠嗑,王光平和其舅舅毕奎琦、毕武义、王光平的三姨等十多个人,有几个人手里拿着木棒,什么话也没说进屋就打,他被打蒙了,是谁打的他也不知道,等他醒来时那些人都已经走了,然后他就去医院了。他左胳膊和脑袋被打坏了,除了他大女儿和大女儿的二个孩子外,其余的人都受伤了。 3、证人×××证实,前几天,他和妻子张立英因为琐事吵了起来,张立英跑回娘家。2008年12月22日上午9点多钟,他和家里人他母亲毕武华、大舅毕奎琦、二舅毕武义、三姨毕武英想把张立英接回来,进屋他让张立英回家,刚说一句,张立梅(张立英二姐)就上来挠他,张立梅的丈夫张洪美也来打他,他当时就还手了,鲁桂清看打仗了,过来挠他,他大舅毕奎琦把鲁桂清拽住,这样双方就打在一起。他和张立梅、张洪美在里屋(西屋)打仗,就是用拳头打的,别人在外屋打的仗,毕奎琦拿个木棍打鲁桂清的丈夫赵春,没看见赵春和鲁桂清手里拿东西。不一会儿,毕奎琦被人扎了一刀,但谁扎的没看见。还看见鲁桂清头上有血,别人是否受伤没注意。 4、证人×××证实,2008年12月22日上午9点多钟,她大姐夫王继明找她和毕奎琦、毕武义去她大姐毕武华的对头亲家赵春家把其外甥王光平的媳妇张立英接回来,她们进屋后,王光平让张立英回家,并拽张立英一下,张立英的二姐夫就来打王光平,这样双方就厮打在一起。她看见毕奎琦手拿木棍进屋后就与赵春的家人打起来,但没看清毕奎琦和谁打仗,在厮打过程中,毕奎琦被扎伤,躺在地上,肚子上流着血,刀还在毕奎琦的身上扎着,她和毕武义、王光平、秦国利(毕武英姐夫)将毕奎琦抬到赵春家当街的灰色面包车上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是否受伤她没注意。赵春家的玻璃是谁砸的她不清楚,她扔木棒打窗户一下,打啥样不知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