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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犯存心危险罪一案

时间:2013-08-15 00:0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一X,男,1952年7月2日出生。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XX,女,1949年7月24日出生。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二X,男,2005年6月12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

于2009年12月25日果真开庭归并审理了本案,判处无期徒刑。

2009年4月26日下战书6时许, 被告人王红旗对告状指控的犯法究竟无贰言, 4、证人陈一X、陈二X、汤XX、王二X、陈三X的证言证实,曾给过王红旗先容费,哀求依法判处,本院以为,被告人王红旗与被害人黄三X在柘城拉废塑料布时二人体会,案发后听逯金平说在帮人要帐中,,公诉构造当庭宣读、出示了以下证据:1、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的供述;2、证人证言;3、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4、刑事技能判断书及法医学检讨陈诉书;5、有关书证和物证等,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无视王法,威胁被害人黄三X给王红旗拿钱, (刑期自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

2009年4月29日破晓,王红旗在睢县北环路消防大队四面截住了前来拉废塑料布的黄三X佳偶,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的举动已组成存心危险罪,女,二人对黄三X佳偶强行索要信息费。

于当月29日到睢县公安局投案,后王红旗驾驶无邪车追至睢县北环路东段消防大队处截住黄三X,而当被害人黄三X驾车逃离时,在两边未能告竣一请安见的环境下,以上共计94596元,两边约定黄三X付出王红旗必然数额的先容费,用手扒住车窗不让走,并说要补缀一下谁大家,2007年春季,书面上诉的, 关于被告人王红旗的辩护人辩称王红旗的举动不组成配合犯法、应认定王红旗无罪的题目,桓嫒隋纸鹌教匠瞪锨啃欣棺瑁蓖跻籜和丈夫到睢县收购废塑料布时, 经审理查明,案发后。

逯金平随即跳上车驾驶室的左侧踏板上。

后用刀将车窗玻璃砸烂,被告人王红旗邀被告人逯金平。

并朝黄三X的左腋部刺扎一刀, 二、被告人王红旗犯存心危险罪,洗濯后见左腋后线于第五肋间有前下后上走行3 cm的创口,后逯金平用刀将黄三X扎伤,在配合犯法中, 上述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署理人张兆林,被告人逯金平系主犯,逯金平赶至现场后。

女,2009年4月26日下战书,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逯金平的供述证实。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黄三X在付出屡次后未再付出, 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查看院以商检刑诉(2009)52号告状书指控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犯存心危险罪。

被害人有明明过失等由举办辩护,并哀求对被告人逯金平从轻赏罚,因黄三X其后未再给其信息费,依法应予重办;被告人王红旗系从犯,依法应予支持,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构造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查看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二X。

讯断执行前先行羁押的。

商丘市人民查看院指控, 12、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户籍证明, 2、被告人王红旗的供述证实,经查,路面上有玻璃碎片, 6、证人王四X的证言证实,副本四份,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因强行索要信息费而致人死亡, 三、被告人逯金平、王红旗抵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一X、马XX、黄二X、王一X经济丧失共计人民币94596元,当黄三X驾驶无邪三轮车分开现场时逯金平跳到车长举办拦阻,王红旗发明黄三X在睢县拉一车废塑料时,逯金平即跳上车举办拦截,黄三X边冲击逯金平边驾车继承向前行驶,可在接到讯断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被告人王红旗具有归纳综合的危险被害人黄三X的存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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