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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公诉构造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查看院。 被告人杨亚威,曾用名扬威,男,21岁。因涉嫌犯存心危险罪,于2008年12月28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抉择刑事拘留(其时外逃),2010年7月9日23时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BK酒吧门前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刑警队抓获,当日羁押于东莞市看管所。2010年7月17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查看院核准,于同年8月3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管所。 辩护人聂荣中,河南豫上律师事宜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查看院以上检刑诉(2010)325号告状书指控被告人杨亚威犯存心危险罪,于2010年12月17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构成合议庭,果真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查看院指派查看员李付来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孙××及其诉讼署理人景高举、孙长海,被告人杨亚威及其辩护人聂荣中到庭介入诉讼。因本案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本院抉择延期审理两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上蔡县人民查看院指控,2008年10月15日晚上10 时许,被害人孙××酒后伙同他人到被告人杨亚威家中生事,与被告人杨亚威父子产生争执,后引起厮打。被告人杨亚威手持长矛将被害人孙××捅伤,经法医判断,被害人孙××的伤情组成重伤。伤残水平为九级伤残。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构造提供了被告人杨亚威的供述,被害人孙××的汇报,证人段××、焦××、陈×、杨××、杨××等人的证言,上蔡县公安局出具的公(上)伤鉴(法)字[2008]08345号法医学人体损伤水平判断书等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构造以为,被告人杨亚威的举动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划定,应以存心危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亚威对公诉构造指控的犯法事拭魅招供不讳,要求对其减轻赏罚。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对公诉构造指控被告人杨亚威犯存心危险罪不持贰言。2、被告人杨亚威扎伤被害人孙××是在被告人杨亚威受到被害人孙××等人侵吞的环境下实验的防卫举动,属于防卫过当,该当对被告人杨亚威减轻赏罚;3、被告人杨亚威在犯法时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该当从轻或减轻赏罚;4、被告人杨亚威及其支属在案发后,主动抵偿被害人孙××经济丧失30000元,可对被告人杨亚威酌情从轻赏罚。综上,提议对被告人杨亚威减轻赏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5日晚上10 时许,被害人孙××酒后伙同他人到被告人杨亚威家中生事,与被告人杨亚威父子产生争执,后引起厮打。在厮打进程中,被告人杨亚威手持长矛将被害人孙××捅伤,经法医判断,被害人孙××的伤情组成重伤。伤残水平为九级伤残。 另查明,在案件审理进程中,被告人杨亚威与被害人孙××就民事抵偿部门告竣协议,被告人杨亚威一次性抵偿被害人孙××医疗费、判断费、误工费、照顾护士费、营养费、住院炊事补贴费、交通费、残疾抵偿金等各项经济丧失100000元(含在侦查阶段已付的30000元),并已推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孙××及其支属的体贴,被害人孙××及其父亲孙长海要求对被告人杨亚威减轻赏罚。 上述究竟,有以下证据相印证: 1、被告人杨亚威供述,其曾用名杨威,2008年10月份一天晚上10点多,他父亲杨××给他打电话,说孙长海的儿子孙××带几个人到他家找他斗殴,让他赶紧归去。他抵家后没有见到孙××等人,他父亲说孙××等人骑摩托车走了。他在他家收粮食的处所站有十来分钟,孙××、王云涛等五、六个人骑着三辆摩托车到他收粮食的家门口,并见孙××等人都喝晕了,每个人手里都拿一把砍刀。王云涛带着两三个人拿着砍刀要打他父亲,他怕打他父亲,他就从他家看粮食的床下面拿了一把红樱枪。孙××带一两个人拿着砍刀砍他,孙××砍他时,他用红缨枪挡着孙××的刀,枪头恰恰遇到在场看热闹的大广的胳膊上,把大广的胳膊扎伤了。他怕王云涛在西边伤着他父亲,他就去找王云涛,孙××一向追着他要用刀砍他,并拦住了他的去路,孙××举着刀要砍他,他拿着红缨枪去挡孙××的刀,没有盖住刀,红缨枪捅在了孙××的肚子上,他用力拔枪,但枪头留在孙××的身上,手里只剩下红缨枪的把子。他看孙××要歪倒,有人去扶孙××,他就从院子里翻墙跑了。 2、被害人孙××汇报,其曾用名孙××。2008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点多,他和王云涛(绰号叫小昴)、陈×、黄明飞、焦明涛、段××一块喝过酒回家,途经杨××收粮食的门市,他听到杨亚威的父亲杨××在骂王盘根,而且杨××手里拿一个钢筋棍,由于王盘根是他干爸,他听到后就已往了。杨××见到小昴后就掂着钢筋棍打小昴,他去劝架,杨××的儿子杨亚威拿个棍就向他们这边走来,他邻人田××望见后就拉住他往退却,杨亚威用手中的谁人对象对着他就扎,田××把他今后一拉,没有扎住他,扎住田××的手或胳膊了。他就往退却,杨亚威快步上前,朝着他的肚子上扎了一下子。他其时就倒在地上晕了。他醒来后就在159医院。 3、证人田××的证言,证明2008年10月15日晚上10点多,他在朱里街上十字路口南方超市里玩电脑,听到有人说斗殴,他出去往北走筹备去拉架。遇见孙××从北边往南方走,他拉孙××回家,不知道杨亚威啥时刻在他后头,用红缨枪戳孙××时,不警惕戳在了他的左胳膊上。他喊了杨亚威一声,杨亚威也没有闻声他措辞,后杨亚威直接戳到孙××的肚子上,枪头留在孙××的肚子上,棍没有了,孙××就地就倒在地上。杨亚威向东边跑了。他到超市拿点卫生纸包一下本身的伤口,就去喊孙××的父亲了。 4、证人段××、焦××的证言,证明事发当天晚上,他俩和孙××、王云涛、陈×吃过饭,王云涛让他们几个和他一块去杨××家谋事,详细由于啥王云涛没说,他们第一次到王贵营家门前时,杨××在门口站,王云涛骂了杨××,杨××和王云涛厮打了。被拉开后,他们五个人往东走到一个路口时,王云涛让他们停下来,王云涛骑着摩托车说去拿对象,过有几分钟,王云涛返来后又让他们去杨××家谋事,王云涛其时拿了一把二尺阁下长的砍刀,走到杨××家门前的路上时,见杨××手里拿着钢筋棍子,王云涛问杨××由于啥骂,后杨××和王云涛厮打在一路。孙××已往拉架,“大广”也去拉架。在斗殴进程中,杨亚威从屋里拿了一把练武用的枪,头是铁制的,木把,对着王云涛就捅,王云涛躲开了。王云涛后头是孙××,“大广”看到要捅到孙××,“大广”去拉孙××,枪捅住“大广”的胳膊了。后抢头又扎住孙××的肚子上,孙××就地倒在地上,杨亚威把枪把拔了出来,往麦地里跑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