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莫进苏受伤后送本县平静卫生院包扎,近日转送柳城县人民医院住院1天(自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27日),再转柳州医学高档专科学校第一隶属医院住院治疗16天(自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13日),经诊断为个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刀砍伤)、左腰背部刀伤、左食、中、环指刀伤并肌腱离断伤。出院医嘱全休1个月返院复查,欠妥令随诊,住院时代留有陪人1名。莫进苏此次受伤共花医疗费15379.14元(已包括救护车费110元)。 2010年4月26日20时许,被告人韦有忠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在其家顶用刀砍伤上门滋事的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的究竟颠末。 上述究竟,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韦有忠的报案原料及供述。其多次供述称:2010年4月26日19时许,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覃运福、莫尚春、莫真军、赖从喜等六人到其家中索要因赌场被公安构造冲击而丢失的赌资,其差异意抵偿,莫进苏先拿起一张四脚凳砸被告人,被告人从死后的书桌上拿起一把菜刀朝莫进苏砍去,莫梁福、覃运福、莫尚春见状也拿板凳朝被告人乱敲,其就拿刀乱砍,将莫梁福、莫进苏砍伤,之后电话报警的究竟及颠末。 2、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的汇报。述称:本年春节时代,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等人在本屯参股聚众打赌,并磋商每次开赌时给被告人韦有忠150-200元,韦有忠担保没有公安构造查禁。之后在一次开赌时受公安构造冲击,在紊乱中赌资丢失近2000元。为此莫梁福、莫进苏不平,于案发当日到韦有忠家索赔赌资及掩护费,因遭韦有忠拒绝而产生争执,韦有忠即用桌上的菜刀砍莫进苏、莫梁福,二莫等人亦用板凳砸韦有忠的究竟颠末。 3、证人赖三喜的证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向莫梁福、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后,赌场仍被公安构造冲击并在紊乱中丢失赌资,故于案发当晚与莫梁福、莫进苏一同到韦有忠家索赔,韦有忠拒绝后,莫进苏先用小木凳敲韦有忠,韦有忠从死后的桌子上拿起菜刀砍莫进苏,莫梁福、覃运福、莫尚春见状也拿板凳朝韦有忠乱敲,韦有忠也拿刀朝他们乱砍,并致二莫被砍伤的究竟颠末。 4、证人莫真军的证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向莫梁福、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后,赌场仍被公安构造冲击并在紊乱中丢失赌资,故于案发当晚与莫梁福、莫进苏一同到韦有忠家索赔,遭韦有忠拒绝后,两边产生争吵并打架,详细进程其看不清晰,功效是莫梁福、莫进苏被砍伤的究竟及颠末。 5、证人覃运福的证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向莫梁福、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后,赌场仍被公安构造冲击并在紊乱中丢失赌资,故于案发当晚与莫梁福、莫进苏一同到韦有忠家索赔,遭韦有忠拒绝后,莫进苏先用小木凳敲韦有忠,韦有忠从死后的桌子上拿起菜刀砍莫进苏,其与莫梁福见状也拿板凳朝韦有忠乱敲,韦有忠又拿刀砍莫梁福,其还用砖头砸韦有忠,功效伤及韦有忠的孙女莫小冉的究竟及颠末。 6、证人莫尚春的证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向莫梁福、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后,赌场仍被公安构造冲击并在紊乱中丢失赌资,故于案发当晚与莫梁福、莫进苏一同到韦有忠家索赔,遭韦有忠拒绝后,两边产生争吵并打架,个中莫梁福、莫进苏、覃运福拿坐的小板凳与拿着菜刀的韦有忠对打,功效莫梁福、莫进苏被韦有忠砍伤的究竟及颠末。 7、证人莫韦勇的证词。证实案发当晚约7时许从表面和赖莫斌回抵家中,见莫进苏、莫梁福用小四脚板凳打其父亲韦有忠,韦有忠从死后的桌子上拿起菜刀乱舞,莫进苏、莫梁福、莫尚春、覃运福等人拿凳子与韦有忠打起来,见莫进苏头部流血,以及覃运福用火砖头砸伤其女儿莫小冉的究竟颠末。 8、证人赖莫斌的证词。证实案发当晚约7时许与莫韦勇到其家用饭时,望见韦有忠拿刀和拿着板凳的莫进苏对打,莫进苏被砍伤的究竟颠末,还证实被告人韦有忠确向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的究竟。 9、证人侯江平的证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确向莫进苏等参股聚众打赌的人收取掩护费的究竟。 10、证人莫尔勋、雷梦德、覃泽华的证词。证实案发当晚其三人在韦有忠家用饭时,莫进苏、莫梁福、赖三喜、莫尚春、覃运福、莫真军比及韦有忠家向韦有忠索款,遭韦有忠拒绝后,莫进苏先用小木凳敲韦有忠,韦有忠从死后的桌子上拿起菜刀砍莫进苏,之后三人跑出韦有忠家的究竟颠末。 11、扣押作案器材菜刀清单及照片。扣押了被告人的作案器材菜刀一把。 12、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的伤情判断书及增补判断书、判断人对判断结论的声名、判断结论关照书等。证实判断人作出的判断结论措施正当、内容客观真实;结论为莫梁福、莫进苏的损伤切合砍器、锐器损伤特性,莫梁福本次损伤组成重伤,莫进苏本次损伤组成轻伤。 13、莫梁福的伤残判断书及判断费发票。证实被害人莫梁福本次损伤组成九级残疾,判断费700元。 14、被告人韦有忠以及莫小冉的病历、柳城县看管所出具的环境声名。证其实本次变乱中,韦有忠、莫小冉的受伤环境。 15、莫梁福的病历、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医药发票、住院用度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莫梁福的身份,其在受伤后的医治进程、所花的医药用度、住院陪护环境及医属环境。 16、莫进苏的病历、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CT搜查陈诉单、医药发票、住院用度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莫梁福的身份,其在受伤后的医治进程、所花的医药用度、住院陪护环境及医嘱苏息环境。 17、柳城县公安局平静派出所出具的环境声名。证实被告人韦有忠的举报无相干证据证实。 18、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韦有忠出生于1951年11月19日,作案时已满十八周岁的究竟。 19、归案颠末。证实了被告人韦有忠自动打电话报警并投案,如实交待了砍伤莫梁福、莫进苏的究竟。 以上证据,颠末庭审举证质证,证据来历正当,内容客观真实,彼此相符,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本院予以确认。至于被告人韦有忠在庭审中辩称,其仅是在用刀挥动的进程中砍及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的意见,经查,被告人用刀砍伤莫梁福、莫进苏的究竟,有其在自动投案后多次所作的有罪供述、被害人的汇报、证人的证言予以证实,且彼此相符,故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用。 本院以为,被告人韦有忠存心犯科侵害他人身材康健,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举动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划定,组成存心危险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罪名创立,应依法惩处。案发当晚被告人韦有忠主动打电话报警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用刀砍伤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的犯法究竟,固然其在庭上辩称其是在拿刀挥动的进程中伤及二被害人,仅仅是其对举动细节的辩解,其并没有否定拿刀伤及二被害人的基才干实,故本院如故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赏罚。被害人莫梁福、莫进苏等六人由于聚赌向被告人交掩护费题目两边发生纠纷后,到被告人家索款未果而产生争执,且是被害人莫进苏先用木凳敲打被告人,对本案的产生有严峻过失,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赏罚。关于被告人提出其有举报他人犯法究竟的举动,具有建功示意的意见,经核实,今朝尚无相干证据证实被告人举报的真实性,故被告人的举动未到达建功的前提,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用。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举动是合法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辩护意见,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原本就因聚赌等题目存在抵牾,且案发时两边有说话上的争执,之后产生打架,属相互打斗的举动,主观上两边都有危险对方的存心,客观上两边均对对方实验了非法侵吞的举动,故被告人的举动不切合合法防当的组成要件,不属于合法防卫,更不属于防卫过当,故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对付附带民事抵偿部门,因为被告人的犯法举动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丧失,依法该当包袱民事抵偿责任;被害人对侵害产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被告人的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梁福哀求抵偿的医疗费6821.79元、误工费484元(住院11天×44元/天)、住院炊事补贴费440元(11天×40元/天)、判断费700元、伤残抵偿金15920元(3980元/年×20年×20%);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进苏哀求抵偿的医疗费15269.14元、救护车费110元、陪人照顾护士费704元(16天×44元/天)、误工费2024元[(住院16天+全休30天)×44元/天]、住院炊事补贴费640元(16天×40元/天),于法有据,且在法律划定的抵偿范畴之内,应确以为二原告人的公道经济丧失,过高部门不予支持;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哀求抵偿的交通费各300元,固然均未向本庭提供交通费单据,但该用度客观上已经产生,公道部门该当予以支持,本院以为莫梁福的交通费以100元为宜,莫进苏的交通费以150元为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梁福哀求自出院后至定残日前一天止90天的误工费题目,按照法律的划定,如被害人因伤致残一连误工的,误工时刻可以计较至定残日前一天,而莫梁福的出院医嘱中没有对其提出苏息的提议,莫梁福亦没有向本庭提交关于其一连误工的证据,故该部门哀求本院不予支持。莫梁福哀求抵偿照顾护士费的题目,因为其未能提交其在住院时代需人陪护的证据,该哀求本院亦不予支持。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抵偿尺度该当参照2009年交通事情侵害抵偿项目计较尺度的辩解意见,按照法律划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说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2010年8月份的统计功效现实上就是2009年度的数据予以统计,故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哀求抵偿误工费、照顾护士费的计较参照2010年交通事情侵害抵偿项目计较尺度第4项计较,切正当律划定,故被告人的辩护人以为误工费、照顾护士费计较尺渡过高的辩解意见本院亦不予采用。综上所述,被告人韦有忠本次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梁福造成公道的经济丧失为人民币24465.79元,该当凭证60%的比例即人民币14679.47元予以抵偿;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进苏造成公道的经济丧失为人民币18897.14元,该当凭证60%的比例即人民币11338.28元予以抵偿。据此,本院综合思量被告人的犯法究竟、性子、情节、对社会危害水平及其认罪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侵害抵偿案件合用法律多少题目的表明》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划定,讯断如下: 一、被告人韦有忠犯存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早年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4月27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止。) 二、被告人韦有忠抵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梁福各项经济丧失共计人民币14679.47元。 三、被告人韦有忠抵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进苏各项经济丧失共计人民币11338.28元。 上述给付金钱,限于本讯断见效后一个月内推行完毕,过时不推行的,权力人可在见效讯断确定的推行限期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向申请强制执行。 如不平本讯断,可在接到讯断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该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