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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时间:2012-09-04 08:12来源:心不在 作者:忱言忱语 点击:
推荐阅读: ? ? ? ? ? ? ? ?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相关链接: ● ● ● ● ● ■寻衅滋事罪量刑 [刑法条文]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推荐阅读: ? ? ? ? ? ? ? ?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相关链接:

■寻衅滋事罪量刑

  [刑法条文]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你知道劳动合同法案例。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寻衅滋事罪适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相关知识: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辨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刑法第293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从该罪所表现的客观行为可以看出,其行为方式仍然呈现多样化的特征。由于此罪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等犯罪客观表现形式有十分相似的地方,且在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在目前对此罪尚无明确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对客观要件的不正确理解,造成对寻衅滋事罪的误定。所以,从法理上理清寻衅滋事罪客观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对正确认定此罪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因此其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而非某一特定方面的社会秩序或者社会关系。

  ●

  (一)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上严格认定

  从本罪的构成要件上严格认定。在这方面,一般在主体和在客观方面也较明显。但在主观方面的不同,往往客观上实施了一些近似于他罪的行为。因主观故意的不同。所构成的罪亦不同。只有 同时具备了上述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的三个特征,才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法律咨询解答:

  ●法律咨询:

  问:您好,我们8个人打了3个人致轻伤,后来全部取保候审,就在前几天接到检查院的电话去拿了张寻辩护人的纸,这个案子会怎么判?

  中国法律网法律网律师解答:你好,寻衅滋事罪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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