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遗产税是多少 >

关于遗产税立法的若干问题(4)

时间:2014-03-06 13:32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5税率:由于世界各国征收遗产税的主要目的是公平社会财富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因此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有免征额或起征点的超额累进税率或者全额累进税率。[21]本人认为在我国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考虑到遗产税的

5税率:由于世界各国征收遗产税的主要目的是公平社会财富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因此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有免征额或起征点的超额累进税率或者全额累进税率。[21]本人认为在我国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考虑到遗产税的税率应略高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5%—45%),参照各发展中国家的遗产税税率,建议我国遗产税税率为10%—50%,分五档计算,每档提高10%.6征收管理:我国遗产税宜纳入地方税种。一旦开征,就要严格执行。遗产税扣缴义务人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遗产税,并在6个月内缴纳税款。超过规定时间的,加收滞纳金。对于偷税和漏税行为,应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7.关于我国遗产税的用途设计:基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缩小公民之间收入差距,使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能够生活有基本保障,本人认为我国遗产税可以设计为专项用途,即专项用于为贫困线以下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虽然税收的第一功能是为政府筹集资金,但是具体的每一个税种又有其特殊的功能和用途,如:各国课征关税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国经济,而我国开征的城市建设税也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附加税。

四、关于赠与税(GiftTax


来源:法律教育网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