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如何调整 工伤人员或者因工死亡人员负伤前或者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照工伤人员或者因工死亡人员负伤前或者死亡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咨询: 您好,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如何调整? 律师解答: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