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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公租房申请步骤(3)

时间:2014-01-13 10:5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或伪造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对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或伪造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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