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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维权妙计

时间:2014-03-06 13:47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医疗事故维权妙计法律_民法_综合 作者:吕继东 遇事怎么办?快找维权妙计!实例答疑,直观明了,一点即通!工作中,生活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难免会遇到一些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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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为什么要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2 什么是医疗事故?
  3 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构成医疗事故吗?应如何处理?
  4 非法行医致人伤害和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
  5 美容成毁容,构成医疗事故吗?
  6 救护车司机借故不出车,产妇中途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7 医院治疗后病情加重构成医疗事故吗?
 第三条 基本原则
  8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级
  9 未导致患者死亡或残疾等严重结果是否就不构成医疗事故?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级别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有什么区别?
  11 为什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12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

.  1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哪些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违反诊疗常规造成损害后果,医院要负责任吗?
  15 医生见死不救要负责任吗?
  16 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17 患者欠费,医院能否停止救治?
  18 医患纠纷案件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存在民事过错?
  19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含义是什么?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六条 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 医疗服务监督
  20 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患者可以向医院的哪个部门投诉?
  21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附录

书摘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
  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条至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第二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五条
  疑难解答
  为什么要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答: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做出了规定。该办法实施以来,对于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科学、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修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
  第一,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条例所称“处理”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二是应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包括当事人与医疗机构的协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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