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全程回顾:“朱令铊中毒事件”大事年谱(6)

时间:2013-08-08 23:3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朱明新说:“我当时还很不想打官司,主要是想给女儿一个好一些的医治环境,再加上我一再考虑是否将来还可能不得不回协和去治病,它毕竟是中国最好的医院,要不是亲朋好友一再鼓励,我可能就让这件事不了了之。后来

朱明新说:“我当时还很不想打官司,主要是想给女儿一个好一些的医治环境,再加上我一再考虑是否将来还可能不得不回协和去治病,它毕竟是中国最好的医院, 要不是亲朋好友一再鼓励,我可能就让这件事不了了之。后来的情况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协和一再地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据,我的决心也就越来越坚决,直到后来, 变成了我是家里惟一坚持要打完这场官司的人。”

1996年 孙维和宿舍另外两个女孩----新疆的王琪和陕西的金亚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那天,朱令笑的声音格外响亮。在朱明新的印象中,这是最后一次见到孙维。(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1996年12月 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决定起诉协和医疗事故。

1997年 朱令在北京方庄医院做过10个月的康复。第一次接触朱令时,复健医生胡海鹰的印象是“视力仅有光感,快达到盲的程度,铊毒严重损害了神经系统,运动功能、语言功能都有严重障碍,并有轻度脑萎缩症状”。

1997年3月 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1997年4月2日 孙维被公安局14处作为朱令投毒案唯一犯罪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由家人领回。此后再也没找过孙维。(来源:孙维声明)

注:孙维在这次讯问中得知清华出具材料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一位曾经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过的老师也向记者证实,校方对于毒品柜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钥匙分别掌握在两个人手中,两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打开。”

注:这是孙维被公安局讯问的唯一一次,可以查证。---数据来源:孙维

孙维胡说,在95年的时候孙维就被调查过,1995年底之前贝志城就知道怀疑是孙维。---数据来源:贝志城。

注:至于她被14处审8小时这件事情,班上基本都没人知道,除了几位有限的学生干部和我,她审讯归来之后铁青着脸和我一块去食堂吃饭,其中仅仅说过一句话 ‘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我当时知道她心中的压力巨大所以没有多说只是把她送回了宿舍楼。---数据来源:自称物化2班“孙维前男友” 在天涯的发言。

1997年4月初 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补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 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

注:提供线索的老公安王补现已辞世。

1997年4月 孙维方写信至清华派出所了解情况。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去信去电面谈。(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 孙维哥哥多次独自一人在白天工作时间进出清华化学系实验楼,取出一瓶标有骷髅头的有毒试剂,带出实验楼并全程录像。每次都无人过问。(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11日 朱令舅舅给孙维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声称手里有不利于孙维的证据。孙父拒绝,并将详细通话记录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26日 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宿舍的恐吓信件,明指孙维为凶手,并且提到了黑社会。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孙维是凶手的证据。(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28日 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方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1997年4月29日 孙维方因收到恐吓信去清华派出所报案,同时提出对孙维测谎的要求,没有收到答复。(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5月5日 孙维找到清华党委办公室,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放映,要求学校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孙维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5月6日 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

1997年5月 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

注: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为何谋害两位同学呢?江林告诉记 者:“这是我一直想弄明白的问题,相信开庭后就会水落石出。我认为我的行为方面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对他的罪行我不可理解,过去我们还是好朋友。” “从何时起你与王晓龙的关系较好,何时又有所疏远呢?”记者问。“从大二下学期开始我们关系较好,是他主动与我要好的。后来由于功课忙,同学间说话渐少, 可我也没有特意不理他呀。”

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那么好,现在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江林讲,他从1997年5月初感到身体不适,到5月15日病情加重。17日,王晓龙见其痛状,主动“打的”将他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据 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的大夫高捷透露,王晓龙陪江林来医院后,着急地告诉她:“我的同学中毒了,赶快抢救,需用硫代硫酸钠和普鲁士兰这种药。”高大夫警觉地 问:“你怎么知道他中毒了?你怎么知道这种药?没有鉴定前我们不能用药。”在这种情况下,王被迫承认他给江投了60毫克的铊毒。此前还经过精确计算,60 毫克死不了人。王边掏身上的钱边求大夫道:“您只要能救活他,叫我怎么样都行。”并表示十分后悔。他问高大夫:“我该怎办?”“你只有去自首。”高大夫 指出,同时将此事报告了医院保卫处,保卫处通知了校方。5月18日,王被公安局扣押。1998年7月,海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晓龙被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7年5月9日 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6月26日 当时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了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盐;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做的;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

朱明新说,在化学系有无铊盐的这个问题上,清华大学对外统一了口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