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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荷壳牌集团

时间:2013-06-16 23:59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能源界中的先锋:英荷壳牌集团(Royal Dutch/Shell Group,Shell)官方网站: http://www.shell.com/ 英文中国网站: http://www.shell.com.cn/ 中文

出自 MBA智库百科()

英荷壳牌集团(Royal Dutch/Shell Group,Shell)

能源界中的先锋:英荷壳牌集团(Royal Dutch/Shell Group,Shell)

官方网站: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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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荷壳牌集团简介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Royal Dutch Shell,又译蚬壳),简称壳牌公司,其组建始于1907年壳牌运输和贸易有限公司(英国)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股权的合并。以众多标准衡量均堪称全球领先的国际油气集团。此后,该集团逐渐成为世界主要的国际石油公司,业务遍及大约130个国家,雇员人数约10万人。合作伙伴非常广泛。它是国际上主要的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的生产商,在30多个国家的50多个炼油厂中拥有权益,而且是石油化工、公路运输燃料(约5万个加油站遍布全球)、润滑油、航空燃料及液化石油气的主要销售商。同时它还是液化天然气行业的先驱,并在全球各地大型项目的融资、管理和经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壳牌集团1998年运营销售总额(税后)940亿美元,总资产1110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10家公司之一。该集团1999年销售总收入达1497亿美元,利润为85.8亿美元。它在全球任何地方都把健康、安全和环保标准及遵守集团的经营宗旨放在首要地位,并注重当地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壳牌的起源是英荷两家母公司的联合,使它成为最具有国际性的主要石油公司。今天,壳牌集团在许多国家有业务往来,比其他任何石油集团都多;有国际员工约5700名,超过其他任何公司。壳牌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国投资商,其品牌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品牌之一。

  壳牌集团对发展业务有长远目光。壳牌在许多国家有超过百年的经营史,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遍布各个领域。壳牌的许多项目(无论上游还是下游)投资规模都相当大,并且运营周期长达几十年,为此壳牌建立和使用复杂远景规划技术研究未来的发展。英荷壳牌石油公司是1907年由英国壳牌运输贸易公司和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合并而成。壳牌石油公司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仅次于美国埃克森石油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天然气、化学制品、煤炭和金属业务。按资产总额计算,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制造业公司,按储量计算则是世界上最大 的石油公司。年销售额的将近一半来自欧洲,约四分之三来自美国。九十年代以来,从销售额、利润额到资产总额,公司一直在〈幸福〉杂志所列世界最大工业企业排行榜中名列前茅。

  公司是在经营国外石油及其他商品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早在公司成立之前,国外业务就已经占公司销售额的绝大部分。在两个公司合并之后其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在美国立足,从而将其业务扩展到了全球。二战后公司继续在海外扩张业务,这段时间公司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还有非洲国家。石油危机来临时,公司被迫配合石油输出国组织减少石油供应,而且,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相当一部分企业被国有化,公司受到极大冲击。为解决困境,公司实施了大规模的经营多样化计划,购买了一些煤炭和金属企业。同时加紧了国内北海地区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工作,而公司一再与南非保持密切的商贸联系却开罪了美国消费者和国际舆论,公司这些举动被人们纷纷指责为公然违反联合国的禁运决议,其产品也遭到抵制。尽管如此,公司还是继续在世界各地开展业务,并对公司经营结构进行了合理化改组。危机后公司又将经营目标扩大到非石油输出国,化学制品业也得到发展,1990年在新加坡的催化裂化厂开始生产,1990年和1991年在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催化重整炉开始生产。1991年与另外一家公司合作在泰国勘探新油田,与中国达成协议在广东省建炼油厂。目前公司在美国、瑞士、新加坡和日本等34个国家拥有炼油厂,在美国、法国、巴西、阿根廷和新加坡等地拥有化学品制造业务,在南非和澳大利亚等国拥有煤炭业务,在巴西和哥伦比亚等国拥有各种金属矿业业务。

  壳牌公司为了应付各种风险,采用了一系列大举措:

  公司在组织管理方面奉行简政放权的原则,保证业务公司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壳牌石油公司长期以来主要按地理位置来安排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建立四个洲一级的地区总公司,而且在有关国家或地区建立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要从事勘探开采、炼油、销售等业务,总部的后勤服务部门负责向分公司提供法律、财务、信息以及其他各项服务,这样分公司往往要接受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和领导,于是公司与1995年对传统的矩阵结构进行调整,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按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建立商业组织,从过去按地区和部门多头管理转变为按业务范围直接进行管理,目的是让下属分公司的主管在享有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负责,从而确保公司经营战略得以实施和对下属公司实行有效的管理和制约的同时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一线企业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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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在中国

  壳牌在中国发展业务,已超过一百多年。

  在十九世纪90年代初,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始创人马科·森默和森姆·森默兄弟,便已开始把煤油输入中国,并在香港、上海、广州和厦门建立油库。

  1894年,森默兄弟已用散装油轮运送煤油到上海。同年,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开始进"Crown"牌煤油到中国。(当时内地称这"Crown"的品牌为僧帽牌;在香港则称宝盖牌)

  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原是竞争对手。1903年,两家公司合作经营远东的业务,在伦敦成立亚细亚火油公司。

  亚细亚火油公司分别於1906年及1908年在香港及上海成立办事处。1913年,两个办事处分别成为亚细亚火油(华南)有限公司和亚细亚火油(华北)有限公司的总办事处。

  1907年,荷兰皇家与壳牌运输合并业务,成立荷兰皇家/壳牌集团。但当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仍通过亚细亚火油公司的名义经营。

  至二次大战前,壳牌在中国设立了超过50间附属公司,在约20个省份经营1000个经销处。大战期间,所有设备给日军占据,并严重破坏,一切经营活动停顿。

  战后,壳牌的重建工作迅速进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时,壳牌已雇有员工超过1000人,其中包括35名外籍员工和4名华籍经理。

  1950年后,壳牌继续在中国发展,并成为当时唯一一间留在中国经营的西方油公司。壳牌在上海的总办事处获准保留,直至1966年,该办事处才结束。

  与此同时,壳牌在香港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业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1970、71年,壳牌获邀参加广州交易会。1980年,壳牌在北京建立办事处,积极开展化工产品贸易。1983年,壳牌先后与埃克森石油公司及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作,开始在南中国海进行石油勘探工作。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壳牌先后于1985年及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了两个合资油库。此后,壳牌在中国更加积极投资,目前,已在多个省市发展广泛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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