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起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规范招聘办法和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2010]88号),从2010年开始,江西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 招聘公告于每年5月中旬在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对象为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于每年6月中旬进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7月初在当地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每年秋季开学后,上岗任教。 为确保统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江西省要求各地仔细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当地的编制、自然减员等情况,合理制定每年的招聘计划。在制定招聘计划的同时,要在编制内统筹考虑国家“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等政策性安置计划的落实。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要严禁新聘代课人员,将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纳入公开招聘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