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拆背后是政绩工程还是民生工程——河南中牟县大孟镇雁鸣大道扩宽工程涉及强拆的情况调查近日,媒体接到来自河南省中牟县大孟镇孟凡停等9位群众的求助信,称河南省中牟县大孟镇在雁鸣大道道路扩宽改造工程中,违反... 强拆背后是政绩工程还是民生工程 ——河南中牟县大孟镇雁鸣大道扩宽工程涉及强拆的情况调查 近日,媒体接到来自河南省中牟县大孟镇孟凡停等9位群众的求助信,称河南省中牟县大孟镇在雁鸣大道道路扩宽改造工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中关于“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规定。据反映,大孟镇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集市临街商铺业主穆增山、孟羊根、徐书林、靳新堂、孟王群、孟顺兴、朱长顺等业主实施强拆。有的半夜将业主强行拖出房屋,甚至出现业主为保护房屋全身浇上汽油,以自焚的方式来保全房屋的情况。 为了了解事实的真相,2013年1月24日,记者前往中牟县大孟镇进行调查。据朱某介绍,2012年12月26日上午,镇政府一个姓李的领导领着一群人要强行掐我们的电,还说:“谁叫你们不早点拆。”27日下午又有一王姓领导带一群镇政府人员,挨家挨户蛮横的对商户说:“我只通知你们一句话,三天之后搬完,不然就强拆,后果自负。”28日和29日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天下着大雪,就这样强行把我商铺的东西搬出,扔在一处露天场地。我的货物大部分损坏,还有一部分丢失,因为露天,有一部分遭到失窃,损失惨重,初步估算损失在30万元左右。30日上午十点左右镇政府领导带着一台钩机和一群镇政府人员来到我房前就要强拆,我们的东西还有一部分在屋内,都被他们砸在里面。到现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也没达成任何协议。我们的房屋是国有土地,证件齐全,他们不按国家政策补偿,现在我们无家可归,露宿在外,商铺强拆后没有了生活来源。 另据其他几位业主介绍,在拆迁过程中造成业主徐书林儿子受伤并对其软禁,在对徐书林妻子实施软禁过程中致其妻子突发心脏病。2012年12月27日下午一点,在对赵坤的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时,因当时赵坤身浇汽油反抗才未能成功。2012年12月29日晚对业主靳新堂实施软禁,迫使靳新堂妻子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靳新堂到2013年1月4日中午才被释放返家。2013年1月4日下午一点半,对业主李伟房屋实施强拆,其妻子樊九月持刀反抗反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控制并送派出所。更为有甚的是其中一个业主2008年刚被拆迁后盖起了四层新楼这次又被强拆......强拆不仅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心理受到伤害,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在现场记者看到他们临时存放在简陋棚子里的一些商品很多都已损坏,且没有了铺面,也没有了生意。更惨的是被强拆的这几口人怀着悲伤的心情,住在没有暖气阴暗潮湿的简陋棚子穿着棉军大衣还冻的瑟瑟发抖,让人看了真的感到寒心。 当然,我们不能只听一面之词。随后,记者来到大孟镇党政办公室了解情况。交谈中这位宣传科的负责人否认群众求助信中所反映的情况,不认为这是强拆行为。他说,雁鸣大道道路扩宽改造工程涉及到129户搬迁,已有118户签订了协议书,其余没签的他们认为是少数人,属于“钉子户”。关于拆迁补偿问题,是通过招标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有统一的补偿标准。记者提出看一下协议书和评估报告及见一下镇领导的要求,当时,这位宣传科的负责人说这事要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才行。 为此,记者与这位宣传科的负责人一同来到中牟县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介绍:该工程是中牟县2012年“十大切入点”,拆迁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强拆的问题。这些人闹事只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拆迁有协议书,补偿有评估报告等。 这时,记者提出能否采访一下县有关领导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看一下有关工程的审批文件及与拆迁户签订的协议书和补偿评估报告。他说,协议书和补偿评估报告镇里都有,可以回镇里看,至于采访县领导因为都比较忙,可能没时间。关于工程的审批文件他答应找一下,回头给记者,要查找的资料一项都没见到,这时到了下班的时间,说好第二天去镇里再看那些资料。 第二天,上班时间我们又来到大孟镇办公室,主管宣传的负责人说,协议书和补偿评估报告镇里不全,因为房屋是国有土地的都在县里,那几家都属国有土地的房屋,你们看了也没意义。至于采访镇领导,因为原来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调走了,新来的领导情况不太熟悉。记者感觉这只是一种推辞,这样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接着,记者又与县委宣传部那位副部长联系,他答应协调一下,说有关资料在县建设局,要记者和镇宣传科的负责人一同到县里去。 在离开大孟镇时,记者提出再到那几户业主家看一下,镇宣传科的负责人同意和记者一同过去。当我们来到朱某家时,那几户人也过来了,记者再次问他们是否签过拆迁协议和是否收到过拆迁补偿的评估报告?他们坚决表示,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也没有收到过正式的关于自己房屋拆迁补偿的评估报告。只是镇里要求我们按他们统一的模式和补偿规定去签,我们没同意。我们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有的商铺经营十几二十年,镇里简单的搞一刀切,做事总得要公正合理。他们的回答让记者感到其中肯定有原由,就连当时在场的那位镇宣传科的负责人听后也一言未发。 等记者到达中牟县,联系县委宣传部的那位副部长时,他说有事到郑州去了,安排外宣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带记者去建设局看相关资料,已经吩咐镇宣传科的负责人帮崔一下,但一直没有了下文。记者提出直接去建设局看,但镇宣传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没有领导同意看不到资料的。这时记者真的感到百般无奈,关于这件事镇、县两级领导都避而不见,闪烁其辞。调查中反映出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但真相只有一个。是否强拆,只能让事实说话。但最后,记者始终没有看到镇、县两级关于这几户签拆迁协议和对其补偿的评估报告,也没见着作为“十大切入点工程”的审批文件。记者却见到了当事人提供的一份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封回复函,其内容是:《您对我委提出的“河南省中牟县雁鸣大道扩宽改造工程项目批准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悉。经查,我委没有制作或获取过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这表明这个工程项目在省里没有立项,也许只是地方的“政绩工程”罢了。 近年来,为什么各地的“政绩工程”频频出现,造成了大量土地、财力、人力等资源的浪费,导致群众怨声载道。但是,为何一些政府官员热衷于建设这种“政绩工程”呢?归根结底还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这些建设工程一般工期短、完成任务快,很容易在领导任期内完工,是为领导政绩“涂脂抹粉”的绝佳“饰品”。往好听的上说还是“民生工程”,何乐而不为呢?其实,我们要的是为民做事的实绩,莫要官员的“政绩”。因为“政绩工程”损害的不仅是地方发展和群众利益,还有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我们希望中牟县大孟镇能妥善解决好这次强拆中的遗留问题,不要让事态扩大化。只要是公民合法的权益不论是多数人还是多少人都应该得到保护,一切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决不能以权代法。对于事态的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