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完夜班暴病身亡被认定工伤 单位起诉人保局 法院驳回其诉讼要求 当日9点30分左右,公司职员拨打120求救,急救车半小时后到了现场,此时王力已死亡,。警察到现场落后行了勘验,认为王力是疾病突发逝世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认为保安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死亡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裁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恳求,认定人保局的工伤认定并无不当。 该公司还认为王力是暂时工,工作时间不固定,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及调整对象;他是早高低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的,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挽救无效死亡”,不合乎法律对工伤认定的规定。 事发后,王力母亲向人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调查后认定王力的死亡应视同工伤。但公司对此不服拒收文书,将人保局起诉到法院。 而公司提出的程序守法问题,无论从事实上看仍是从法律角度看,都不成破。 本报讯(记者付中)保安值完夜班后暴病身亡,人保局认定应视同工伤,但公司不服将人保局诉至法院,认为当时并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法庭上,公司不否认其拒收文书,称人保局并未直接送达,其通过报纸登载布告的投递方法,以致公司2010年6月21日才得悉工伤认定论断,人保局的做法“程序违法”,剥夺了公司的陈诉申辩权、申请躲避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力。 法院审理以为,公司称王力只是常设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划定的劳动关联及调剂对象,但未供给证据支撑。人保局确切进行了工伤考察,进程中公司并未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出异议。因而,人保局依据调查笔录等资料,认定王力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据此作出视同工伤认定并无不当。 王力(化名)是某公司保安,负责值夜班。2009年11月30日早上,他值完夜班后与共事一起外出吃早餐,之后回到单位预备回家时忽然发病。 公司认为王力并非是在工作时光跟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而实际情形是,王力值完夜班后不回家,是由于公司副经理告诉早上单位全部保安开会,王力偏偏是在刚开完会后在单位更衣室,正筹备更衣回家时发病死亡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