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菊香老人哭得肝肠寸断,记者同情的不断抚慰她。 还没走进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我们就听见了阵阵哭声,正在哭泣的是71岁的杨菊香老人,老人说她实在太委屈,因为她自己不幸的婚姻。 杨菊香的丈夫叫刘琦,原是北京某肉联厂的供销科科长,杨菊香是河北遵化某学校的小学教师。1965年,当时25岁的刘琦和29岁的杨菊香,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结婚了,在北京市海淀区安了家。随后两个儿子相继出生,小日子过的也越来越有模样。他们省吃俭用,建了三间北房,后来又建了三间南房。但刘琦、杨菊香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日子。只有学校放寒暑假,杨菊香才能回到北京与丈夫孩子团聚。刘琦对此也很着急,找了不少部门,但始终未能将杨菊香的工作调到北京。 两人就这样,长期两地分居几十年。在1986年,刘琦和杨菊香结婚21的那一年,比刘琦小20岁的李珊走进了刘琦的生活。 李珊平时做点小买卖,经常到刘琦所在的肉联厂取血豆腐。一来二去两个人熟悉了。随着情感的升温,李珊住到了刘琦和杨菊香共同盖起的小平房里。 很快,杨菊香就发现了丈夫的隐情,她想过离婚,但一是因为孩子,二是感觉离婚脸面不好看。杨菊香选择了忍耐,这一忍就是21年。 1989年,李珊和自己的丈夫办了离婚手续,一心期待嫁给刘琦,但刘琦迟迟没有离婚,也许还是对老妻心怀愧疚吧。 岁月蹉跎,转眼间,李珊带着自己和前夫的女儿和刘琦生活了20年。他们也从当年的6间小平房,搬到了海淀区马连洼的新楼房里。2004年,刘琦和李珊又把马连洼的两套房子卖掉,在北京密云县买了一套98平米的两居室和一间车库,日子过得倒也其乐融融。而杨菊香一直寂寞的生活在河北遵化的两间小平房里。 2007年5月,68岁的刘琦因患胰腺癌撒手人寰。不久之后,结发妻子杨菊香和同居女友李珊为了密云县的这套房产争执起来。 刘琦的一边是老妻,一边是同居女友,都曾共同生活20载,孰轻孰重?只怕刘琦也说不清楚。刘琦撒手人寰,可怜俩女人都心怀委屈。 杨菊香老人说,刘琦去世之前找过她,说对不起她,这楼房归她。而李珊说,这套房子杨菊香没掏过一分钱,当时老房子拆迁时,给的 已经给了杨菊香和她的俩位儿子了。 杨菊香和李珊互不让步,各有各的委屈。这时候,刘琦的妹妹,说哥哥临终嘱咐,以后若有房产有争议,由她全权处理。刘琦的妹妹说他们家孩子多,小时候穿的鞋都是嫂子(杨菊香)做的,她觉得嫂子挺可怜的。 2007年7月,杨菊香和儿子到密云县公证处,公证了合法继承人的身份,顺理成章地李珊现在住着的这套房过户到了杨菊香的名下。接着,杨菊香把李珊告上了法院,要求李珊腾退房屋。 接到法院传票李珊大吃一惊,气得病了一场。一个月后,李珊又把杨菊香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这套房产是刘琦和自己共同所有。 审查李珊的诉求后,法院中止了杨菊香状告李珊腾退房屋的案件。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认为,李珊是否应该腾退房屋,首先必须确定房屋的产权。 2007年11月20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珊要求财产确权的案件。法庭上,刘琦的儿子就说出了父亲和李珊当年搬到密云的原因。原来,住在马连洼的时候,刘琦和李珊的关系成了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对象。他们俩住不下去了。刘琦的儿子认为父亲和李珊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李珊不应该有这套房的继承权。 而李珊的律师当庭出示了工资卡等证据,证明这套房是李珊和刘琦的共同财产,是在他们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李珊说,刘琦住院时花了5万多块钱,是他们俩共同掏的钱,杨菊香没有出过一分钱。 在庭审中,有一份重要证据出现了,就是刘琦去世前三天立的遗嘱,刘琦希望把房子变卖成现金,分给杨菊香3万,大儿子2万,孙子孙女各5000元。剩下的钱由李珊处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珊有固定收入,与刘琦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买了这套房,另外刘琦在遗嘱中也确认了李珊的遗产份额,而且刘琦在去世前后,李珊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和丧葬费,所以,李珊应享有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听罢法院的判决,杨菊香表示要上诉,而李珊也在等待法院对刘琦的遗产进行分割。 每当出现第三者争财产的问题,人们习惯立刻和道德问题联系在一起,并以道德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但事实上我们必须承认,很多事情恰恰是处于道德和法律的灰色地带,它们看上去让我们非常的不舒服,但依然必须依法解决。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当初双方能来个彻底了断,何止今天官司缠身,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