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零时至2010年5月29日24时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时间:2013-03-03 23:31来源:邸小伟 作者:情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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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30日零时至2010年5月29日24时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序号项目计算公式赔偿数额认定标准主要适用法律依据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
2009年5月30日零时至2010年5月29日24时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序号项目计算公式赔偿数额认定标准主要适用法律依据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擅自住院、转院、购买与与损害无关的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出就医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赔偿。1、《民法通则》119条;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3、《工伤保险条例》29、31、36条;4、《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4条;5、《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19条;6、《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等。1、医疗费包括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费等,一般不应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2、医院应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3、就近治疗原则;4、医疗费支出凭据一般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紧急情况、轻微创伤、落后无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地区的医疗收费单据也可;5、责任人可以预先支付,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依据《民诉法》97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2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或者月)=①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36)或者=②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1、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2、误工收入视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不同而不同。1、《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3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2项;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2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3条2款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巡视的,学会轻微伤赔偿标准。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1、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2、省财政厅“粤财文[2008] 号”文规定;3、《工伤保险条例》29条;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5、《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图若干问题的解释》1、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为标准;2、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抢救,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支付)伙食补助为限;3、受害人的(亲属)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予以适当赔偿,护理费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费的项目。4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的;2、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1、《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1条;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3、《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护理人员“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5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31; 经济特区 珠海.48、汕头.12;一般地区732.8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6399.80
1、《工伤保险条例》33条、34条、35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5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1、《工伤保险条例》30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6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1、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2、普通适用器具一般以国产、人力为限被统一、广泛、普遍适用的残疾器具;3、必须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残疾程度、职业及所处的地理环境,灵活掌握残疾器具的配置状况,计算残疾用具费时,还要把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维修或者更新等事项考虑计算在内。7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008职工平均工资(元/月) 计划单列市:深圳 5452.58; 经济特区:珠海4863.25、汕头2308.17;一般地区3339.58
1、《工伤保险条例》37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7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8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31、经济特区 珠海.48、汕头.12、一般地区9732.86;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6399.80
1、《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09、经济特区 珠海.77、汕头.95,一般地区.97;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4873
1、《工伤保险条例》37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1、确定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论是否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0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的数额1、《工伤保险条例》37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2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2、费用支出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给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须的交通费用。3、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11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为限1、《工伤保险条例》29条;2、《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3条;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项;4、《最高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4条。1、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2、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该项费用已被医疗费所涵盖。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亲属宿于亲友家的费用。3、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住宿费的受害人亲属以3人为限。4、住宿费还应当凭据支付。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民法通则》106、117条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赔偿金额=停运损失受损车辆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的经济收入的减少。1、《民法通则》117条第3款;2、《最高法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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