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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被拘留后死亡 警方称其逃走后割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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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被拘留后死亡 警方称其逃走后割腕自杀

醉酒打人被抓?正常。被抓后跑了?听过。跑以后死了?很巧。死后满身伤痕是自杀?罕见。

一系列的巧合加起来就是佘守亮之死。

佘的家属并不相信这是巧合,认为他当时根本就没有逃跑,而是受到体罚而死。公安局否认此说法,认定佘守亮是自杀。佘守亮死后留下的痕迹难以还原成完整的情节,连尸检报告也没有解开他的死亡谜团。

警方:从公安局逃走后割腕自杀

佘守亮最大的毛病是一喝醉酒就控制不住自己。这个50岁的男人是平煤集团十一矿机电队工人,32岁时就曾因为醉酒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月14日,佘守亮到平煤集团职业病防治医院治疗矽肺病。8月16日中午,朋友摆喜宴,他去喝喜酒。据警方调查,当天下午6点半左右,喝醉酒回到医院的佘守亮先在住院部二楼走廊撒尿,将不锈钢垃圾桶跺坏,并追打对其劝阻的护士。后来,他在一楼遇到住院的病人、69岁的连付才,便上前谩骂、殴打,导致其心脏病发作被送往病房抢救。

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九里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仍处在醉酒状态的佘守亮带至派出所。8月17日上午,民警对醒酒后的佘守亮进行讯问,佘承认酒后打人。派出所决定对其治安拘留十天,罚款500元,佘接受这一处理意见。

下午3点多,佘的家属得知情况赶到九里山派出所。他们亲眼看到佘守亮戴着手铐走上警车,“穿着白色背心、灰色裤子,身上没有发现任何伤”。办案民警称,佘守亮已被治安拘留,要送往拘留所。为了取得连付才的谅解,佘守亮的家属离开派出所后给连付才送去了1000元钱,并道歉。

但是,佘的家属很快就接到民警的通知,佘守亮跑了,需要协助查找。佘的妻子解华平很不理解:“既然接受处理,为什么要逃跑?”

湛河公安分局副局长曲军政向记者讲述了佘守亮的“逃跑”过程:17日15时30分左右,两名派出所民警带佘守亮到分局汇报审批。到分局大院后,民警将其手铐打开。先是到5楼办情报资料,照相、录指纹,然后到2楼办审批手续。民警杨鲁伟去屋里办手续,张铁峰在门口站着看守。大约5分钟后佘守亮趁张铁峰不备脱离视线。张铁峰发现佘守亮不见了,急忙喊杨鲁伟。二人跑步下楼,到分局院大门口附近找,没有找到佘守亮。然后,他们又连忙返回办公楼,从一楼找到六楼仍不见佘的踪影。民警通知佘的家人一起到亲戚家去找,也没有见到人影。

死者家属:没有逃走,是受体罚而死

8月18日下午4时多,湛河公安分局通知家属前去局里,然后宣布:佘守亮已经死亡!当天上午,他的尸体在北渡镇高架桥附近土坡上被架设电线的工人发现,已被送到殡仪馆。

警方称,发现尸体后,平顶山市公安局和湛河分局的技侦人员对现场进行过勘查,初步认定他是割腕自杀。经市局督察支队调查,两名民警负有看管失职责任。“如果说他是自杀,用那么残忍的自杀方式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佘守亮的家属说。他们闻听警方的解释之后,马上赶到殡仪馆认人。

尸体遍体鳞伤,仍然流淌着鲜血。他们请摄影师对尸体拍了照片:“头顶像钝器所伤,伤口两寸多长;左臂骨折;右肘部皮肉翻裂见骨;胸部有两处渗血的脚印;后背及臀部有大面积青紫淤血;两个膝盖部的淤血呈青紫色;双手腕部发黑发焦。”家属难以接受自杀的说法,怀疑佘守亮被拘禁后,民警对他体罚甚至殴打致死。

警方称“尸体在北渡镇高架桥附近土坡上被发现”,其实这个地方就在湛河公安分局西墙外50米左右,紧临路边。

家属质疑:他一直戴着手铐,为什么恰在那时被打开手铐?曲军政说,从派出所押解到车上时,因为处于运动状态,要对其安全负责,到分局以后,按照程序就没有必要再戴手铐了。这一是因为拘留手续还没有完全批下来,二是办手续方便。

据了解,佘守亮尸体被发现时上身赤裸,他的白背心哪里去了?曲军政说,他们也没有找到白背心的下落。

警方称,佘守亮是割腕自杀,身上的多处外伤是在自杀过程中形成的,民警没有对其采取过任何粗暴行为。他们一开始解释,佘守亮身上的伤是逃跑时翻墙摔的,但是曲军政说目前已经排除了翻围墙的可能性,最大可能是从门口走出去的,分局的大门平时可以随意进出。

家属质疑:为什么不让家属去死亡现场,其被送至殡仪馆以后才通知家属?他用什么工具自杀?膝部的淤血分明是长期跪地所致,难道是自己罚跪?如果割腕,为什么要把左臂弄骨折?身上的脚印是谁踢的?

更重要的是,一般人都知道割腕要割动脉血管,但是,他腕部的伤却不在动脉血管位置,致命的可能性不大。

●尸检报告也没解开谜团:不是割腕自杀,也没否定是自杀

面对家属的质疑,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九里山派出所都坚称佘守亮是割腕自杀,自然也就没有必要立案调查。当地检察院也认可了他们的说法,没有立案调查民警是否涉嫌犯罪。家属诉至省检察院,得到的说法是让平顶山市有关部门解决。

佘守亮之死被定格了。

8月23日,佘的家属开始在互联网上发帖,《平民“自杀”悬案发生在公安局》在各大论坛热传,佘守亮事件引起关注。当天晚上,当地警方就开始跟帖解释。第二天,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决定联合介入,进行尸检。

10月下旬,在将近两个月的等待和不断争取后,解华平终于拿到了省检察院的法医学检验报告。

这份10月13日出具的报告认定“佘守亮系创伤性休克死亡”。报告排除了中毒死亡,也认定不是割腕致死。“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左、右手腕内侧部位各有一创口,均未伤及动脉,分析认为此种损伤为非致命性创伤”。

但是,这份报告没有认定佘守亮的死亡时间,也没有认定损伤的工具。对于腕部伤,报告推断“致伤物为带有不规则棱角的硬物”。对于其他伤,报告认为“损伤较多且杂乱”,“反映不出致伤物特征,说明致伤物的不稳定性”。

在这份报告出来之前,解华平多次去平顶山市检察院和湛河区检察院。他们的答复是:等报告出来以后,看够不够得上立案。

报告出来之后,她又开始两处跑。平顶山市检察院说让找湛河区检察院。湛河区检察院说:问问情况再决定立不立案。他们还建议解华平去找湛河公安分局了解情况。

11月6日,曲军政副局长在给记者的书面答复中称:“佘守亮系自伤后死亡,并非办案民警殴打所致。办案民警对佘守亮脱逃应负一定监管不力的责任。佘守亮死亡一事不属刑事案件,属民事范畴。以上结果已于10月26日、11月2日口头告知佘守亮家属。”

曲军政说:“省检察院的结论说是创伤性休克死亡,这表明死亡原因是综合性的,包括外伤性、内闭性、疼痛性。尽管证明不是割腕自杀,但没有否定是自杀。”

如果佘守亮是自杀,那他为什么要自杀?目前可知的心理是,他在派出所一直问被他打的连付才的情况。那时,连付才一直没有脱离危险,他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另外,他曾经进过监狱,再进监狱会更丢人。他的妹妹佘守英说,他坐过牢,受过苦,心眼又小,好面子。

公安局长:再次重申自杀结论是实事求是的

对佘守亮的家属来说,省检察院的尸检报告没有解开佘守亮的死亡谜团。同时,他们对这份报告的一些措辞也有些意见,认为报告在尸检结果分析中“有意往自伤上拉”。

报告在认定腕部伤的最后称:“根据伤口特征,自伤可以形成。”佘的家属说:“为什么不说他伤也可以形成?既然没有定论,为什么要这么说?”

报告在总结尸表所见损伤和解剖所见损伤之后称,现场灌木较多、砖块交错,“我们分析认为擦划、磕碰、高坠可以形成”。佘的家属称:“胸腔上部广泛性肌肉出血、腹膜后出血,垫上书本之类进行殴打也可以形成,膝部的淤青长时间罚跪也可以形成,为什么不提这些?”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成永认为,如果对尸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尸检。

曲军政说,警方在发现尸体之后,前期调查已经认定是自杀,不属于刑事案件,因此依法不予立案。

是否曾有刑讯逼供?湛河区检察院事后进行了监督,没有确定刑讯逼供。成永认为,对于当事民警具体属于失职责任还是渎职罪,应该在对佘守亮的死亡原因有了定论后才能最后确定。

11月10日,平顶山市检察院答复:只有在公安局立案查明死因之后才能确定是否立案,现在检察院立案不符合规定,因为佘守亮不属于在押人员,而属于看守人员。

11月1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接见了解华平等家属,再一次重申自杀的结论是实事求是的。他表明,如果民警真的有违法执法的现象发生,即使公安局不追究,其他部门和领导早就追究了。如果家属认可这一结论,公安局将会协调各方面关系,处理佘守亮的尸体,对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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