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落实全国法援工作会议精神纪实
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后,江西省司法厅领导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和省司法厅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向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通报了会议情况。6月11日至16日,省司法厅在南昌举办了两期全省法援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班,传达了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以此次会议为新的动力,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载体,狠抓“三个环节”,不断开创全省法援工作新局面,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加大力度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降低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两倍;二是扩大服务范围。
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劳动合同纠纷,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责任,创优发展环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措施增强法援工作实效性
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省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一站式服务;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组织法援专职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志愿者等成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采取送法进社区、入企业、下农村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困难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三是推动法援网络向基层和农村拓展和延伸。各地正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援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确保年内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到100%;四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上半年,省厅投资100余万元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光纤信息专网;五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及时把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送到千家万户,为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细化管理推进法援工作标准化
一是按照“统一规范、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强化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经费保障落实、人员队伍到位;二是加大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力度,公开法律援助条件、受理范围、服务形式和工作流程,实施“阳光法律援助”;三是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办法》、《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