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丈夫给别人代班开出租车出了车祸,车上三位乘客和我丈夫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车辆损坏严重,事故责任裁定为我丈夫负全责。现在涉及赔偿,车方只承认负责车辆的损失,其余损失想让我丈夫赔。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赔付才合理?上法庭与私下协商哪个更好一些?
答:你所提到的问题应根据你丈夫代班的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你丈夫代班,是受雇于车主,则构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是雇佣您丈夫开车,出了交通事故,除非能证明交通事故是因您丈夫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致,则雇主不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还应赔偿您丈夫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果您丈夫的代班行为是无偿帮助别人,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不能证明您丈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被代班的人或车主应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您丈夫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果你丈夫是与另一人共同从事出租车辆的运营,并约定按一定比例或数额分配收入,则构成了事实上的合伙经营,应对运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共同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您首先与车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