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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受贿全因被情妇勒索 被逼得四处流泪要钱

中国法律网 来源:扬子晚报网 2010-1-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又有一官员因情妇落马。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邱伙胜被控受贿105万元,昨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庭审中,邱伙胜表示其受贿全因被情妇韩某勒索,其中98万元的赃款全部落入情妇口袋。

  向5人索贿共105万

  今年60岁的邱伙胜被捕前是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此前历任增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据指控,1999年至2002年间,邱伙胜利用其担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向钟某某、聂某某、黄某某、李某某、何某某等人索要贿赂共计105万元,并在职务变更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而每一次要钱,邱伙胜的理由均是家里有急事或者遭人敲诈。索贿的具体数额是,钟某某15万元、聂某某20万元、黄某某两次共35万元、李某某两次共25万元、何某某10万元。公诉人认为,邱伙胜的行为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而其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情妇逼得四处流泪要钱

  出现在法庭上的邱伙胜头发花白,戴着眼镜,脸色煞白,显得有点臃肿。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他表示没有意见。据邱伙胜在庭上供称,他沦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源于姓韩的情妇。“她在朋友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就不停地打,我一接就挂断。”邱伙胜说。如此“骚扰”后,韩某终于约了邱伙胜见面,随后两人就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时间为5个月。然后,这5个月,让邱伙胜付出了惨重代价。韩某开始一次次向邱伙胜要钱,第一次要30万,邱伙胜给了23万;第二次要50万,邱伙胜满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邱伙胜给了她25万。

  而根据韩某的证言,第一次的23万是邱伙胜主动给的,第二次是因为怀孕了,想到国外去生孩子。邱伙胜当庭表示韩某证言不实,均是韩某开口要的。

  数名行贿人在证词上都提到,邱伙胜在要钱时泪流满面,说如果没有钱就会“家破人亡”或者“两公婆要一起跳楼”。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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