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子夜时分,僻静的铁路涵洞小路附近,连续发生单身女子被劫被猥亵案件,其中一名受害者身亡。警方连夜追查,“涵洞恶魔”相继落网。令人感叹的是,犯下累累重案的竟是三名20岁刚出头的毛头小子。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三名“涵洞恶魔”同庭受审。
子夜案发
花季少女街头凋零
2009年7月14日23时许,江岸区竹叶山田田广场附近一条小路上,市民刘波(化名)骑着摩托车一路疾行,他准备到街上去消夜。摩托车的车灯很亮,刘波隐约觉得前面的路上躺了一个人。他靠近后停下车,发现是个女子,一动也不动。“她死了?”一念闪过,刘波只感觉身上都麻了。他赶紧跳上车,朝路口有灯的地方疾驰。在路口,刘波碰到两个要往这条路上去的人,他赶紧拦住对方说前面死了一个人。三人急忙报警。
死者是名年轻女子,身份不明。经法医鉴定,死者背部被刺一刀,因右心室破裂导致急性休克死亡。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抢劫案件,案发时间应该在尸体被发现前1个小时内。因为刘波称,他的两个朋友在一个小时前才从此路段骑电动车经过,没发现任何异常。
根据女子的随身物品,其身份很快被查明。郑某,现年17岁,黄陂区人,是家中的第五个女儿,于案发前3天从黄陂家中独自前往武汉找工作。就在案发前不久,郑某才给母亲打过电话,称自己在武汉找到了工作,月薪1000元。
经过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两名重要嫌疑人:绰号“小鬼”的山西人高某和黄陂人王某。
警方了解到,两人经常在汉口江滩一带游荡。2009年7月20日的上午10时许,警方在汉口江滩长江二桥下将高某抓获,下午15时30分,在同一地点,将王某抓获归案。
王某,1989年7月出生。高某,1987年4月出生。2005年,高某就曾在广西南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高某来到武汉。
二人交代,14日晚二人预谋后,当晚8时,他们在夜市上买了匕首,23时许,他们窜至田田广场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郑某骗到铁路边的小路上,持刀对郑某实施抢劫。在遭到郑某的反抗后,高某持刀朝郑某的背部捅刺一刀后,将郑某按倒在地。随后,由王某从郑的身上抢走人民币8元后两人逃离现场。王某将凶器丢弃在汉口江滩。
高某还向警方供述,除了这起案件外,他还曾伙同一名姓向的男子在竹叶山铁路涵洞的人行道上,以相同方式抢劫单身女性作案数起。
2009年8月13日,警方在江岸区田田广场将向某抓获。
水落石出
单身女子屡屡遭劫
随着向某的落网,一个多月来,发生在竹叶山铁路涵洞附近的单身女子被劫系列案的真相浮出水面。
2009年6月19日晚23时许,女子小蕊(化名)独行至江岸区后湖街石桥某酒店附近时,遇到事先埋伏于此的高某和向某。小蕊回忆,当时高个的高某打着赤膊,两人一脸凶相。“你要是不给钱,就杀了你,做完你这一笔,我们还要做下一笔。”矮个子的向某对小蕊威胁道,高某则抽出裤子上的皮带抽打她。二人随后又一起对小蕊拳打脚踢,并进行了猥亵。最后,二人抢走其一部手机后扬长而去。小蕊随后报警。
2009年7月1日凌晨,警方再次接到类似报警。当日凌晨1时许,女子小朵(化名)独行至江岸区竹叶山转盘后湖方向的铁路涵洞人行道上,被高某、向某持刀劫持至铁路附近。二人抢走田某身上的人民币100余元、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一张。高某二人还威逼小朵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但因为该银行卡设有双重密码,所以高某二人最终没能取出钱来。
2009年7月9日3时许,高某、向某再次窜至江岸区竹叶山转盘后湖方向的铁路涵洞人行道上,持刀将阿芬(化名)劫持至附近一空屋内。他们抢走了阿芬身上的167元,并对其进行了猥亵。
而高某还交代出其余数起抢劫犯罪事实,但由于未找到受害人而未能查证。武汉市检察院根据上述4起犯罪事实,以抢劫罪对高某、王某、向某提起公诉。
庭审直击
被告人相互指证
昨日上午,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三名被告人看上去都是二十岁出头。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讯问,他们都低头轻声回答。若不是在法庭上受审,很难与起诉书中的“涵洞恶魔”联系在一起。
庭审中,3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高某自己交代,来武汉后,他一直是以拾荒为生。在拾荒时他认识了向某,并通过向某认识了王某。
王某和向某都表示,是受高某邀约进行抢劫,因高某称“不抢就没有钱吃饭”。而王某更当庭指证称,7月14日,高某将郑某捅刺倒地后,要他去搜郑某的钱,当时他并不愿意,并且想跑掉,但是高某拿刀威胁自己如果不搜就杀了他。
昨日,被害人郑某的家属还当庭提出共计3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