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2月24日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对外通报了致13人死亡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喷爆重大事故原因。据初步分析,由于型腔内部或者底部残余水份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份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2012年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以下简称铸钢厂)开始生产水电下环。砂型制作完成后,23时30分开始进行钢水浇注,23时36分左右,在第二罐钢水浇注即将结束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6人重伤)。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指出,要提高对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惩处。此外,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确保按期结案。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