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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哈密市公安局缉毒警被判无期 为还赌债贩毒_法制聚焦_商都网法

时间:2011-05-27 15:23来源:新华网-天山网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为还赌债 昔日缉毒今日贩毒

  原哈密市公安局缉毒警阿某被判无期徒刑

  5月25日,从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原哈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缉毒警阿某贩毒、受贿案经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终于尘埃落定。

  被告人阿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

  而早在4月22日,哈密市公安局党委对阿某作出“开除公职、永不录用”的处理决定。

  为还赌债“干一票”

  阿某,现年41岁,被捕前是哈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族中队队长,正科级干部。多年来,阿某在工作中也曾抓获不少毒犯,不会不知道毒品的危害和贩毒的罪孽。

  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阿某的妻子证实,阿某平时喜欢赌博,为此欠下很多外债。阿某则供述:“我本想就干这一票,把赌债还掉就收手。”谁能想到,就是这“一票”栽了。

  阿某的工作很忙,闲暇时间,他常约朋友阿不力米提·伊布拉音一起赌博。阿不力米提是哈密市回城乡某村的一位农民,他不仅吸食毒品,并曾于2001年9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哈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阿某与阿不力米提熟识后,阿不力米提还通过阿某担保向他人借了一笔巨款。2010年2月5日,阿某与阿不力米提商量“干一票”,把赌债还了。由阿不力米提前往云南昆明贩卖海洛因,阿某则留在哈密充当“后盾”。

  贩运毒品当场被抓

  阿不力米提到昆明后,多次与阿某联系,要求其通过银行汇款。2010年2月22日至4月1日,阿某先后5次给阿不力米提所持有的邮政卡、工行卡汇款,共计60500元。

  2010年3月30日,阿不力米提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将200克海洛因邮寄给阿某,同年4月3日,阿某从邮局收到一包海洛因,并约见本案另一被告人亚某,要求亚某帮其检验海洛因纯度并出售,亚某表示同意。事发后亚某供述,他将那包海洛因埋藏于哈罗公路西戈壁开发区路边的一个土堆,不料那堆土被人挖走,海洛因也随之丢失。

  2010年4月4日,在昆明的阿不力米提又用特快专递将一包海洛因邮寄给阿某。同年4月9日,阿某正从邮局取走海洛因时,被地区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缉获海洛因143克。

  其实,在阿某去邮局取海洛因的前一天,地区公安局国保支队就接到报案:哈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阿某与他人做毒品生意,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并秘密行动,于次日将阿某当场抓获。

  利用职权两次受贿

  阿某被抓获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两次受贿的犯罪事实。2009年9月5日,阿某非法收受了犯罪嫌疑人帕某的母亲吐某的贿赂款20000元现金。2010年1月5日,阿某又非法收受帕某父亲肉某的贿赂款15000元现金。

  2010年4月10日,阿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依法逮捕。其他两名同案犯阿不力米提、亚某也相继被捕。同年年底,被告人阿某贩卖毒品、受贿,被告人阿不力米提、亚某贩卖毒品一案在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某和阿不力米提预先商量从云南运送毒品,亚某与阿某约定出售毒品,系共同犯罪。阿某和阿不力米提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系主犯。亚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此外,阿某利用工作便利,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阿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判处阿不力米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判处亚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10000元。

  一审宣判后,阿某表示不服,并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自治区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新疆都市报 姜岚 高红梅 马志娟)
 

责任编辑:曹灵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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