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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官参与贩毒受审 曾与黑老大卖矿山赚千万

时间:2011-06-28 22:3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你是否吸毒?”“是”“你作为一名法官,是否知道吸毒、贩毒的量刑政策?”“知道。”昨日上午,“贩毒法官”车建彬出庭受审。他当庭质疑多起贩毒指控,并坚称自己只是为马志保提供过毒品一起吸食,但自己贩毒的事实与马志保无关。

  对于指控 “之前脑袋发昏,不知道说了什么”

  针对车建彬贩毒的指控共有23起,时间跨度从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21日,7个月时间里,车建彬先后自己贩卖或指使胡高伟、刘慧芳贩毒达9000多克。当车建彬站到被告席上,他对大部分贩毒指控予以承认,却对其中的数宗指控提出质疑。

  检方指控车建彬伙同刘慧芳于2009年8月至10月先后3次前往景洪购买毒品,然后由刘慧芳缝在内衣里带回石屏,数量为706颗。车建彬辩称,他带着刘慧芳到景洪购买毒品是为了自己吸食,并不是为了贩卖,当时在景洪购买了约300颗,吃剩下的数量只有几十颗。

  检方指控他于2009年12月16日将500颗毒品藏在硬盘中,交由刘慧芳以邮寄的方式运往成都。但车建彬说那些毒品是带到四川自己吸食的,数量也没有500颗。

  检方指控他2010年3月31日,指使刘慧芳乘车去成都,刘慧芳在前往弥勒途中被抓,查获毒品2065.52克。对于这个指控,车建彬说那批毒品并不是他的,而是景洪人周三燕寄存在他那里的。

  对于检方指控其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27日,伙同刘慧芳先后7次将6800颗毒品通过客车带到个旧贩卖给洪战国的指控,车建彬辩称,那些毒品是元江武装部大老黑(绰号)卖给洪战国的,洪战国给他的钱他也都交给了大老黑。

 

 

  由于车建彬推翻了很多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口供,检察机关询问他是否遭到过刑讯逼供。车建彬表示:自己没有遭到刑讯逼供,但当时被问的问题太多了,脑袋有些发昏,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
对于老大 否认贩毒和马志保有关

  车建彬交代,1999年,他在元阳县法院工作时认识了马志保,但两人是一般朋友,只是常在一起吃饭。他听说马志保会和人打架,但他从来没有见到过。在他调到石屏工作后,他和马志保一起合作开发过矿山,当时他投资了70多万(对于这笔投资,他解释是自己开矿赚到的),马志保投资了40多万,后来他们把这矿山卖得近千万。这些钱都是他管理的,拿到钱后,他购买了一辆宝马汽车。

  公诉机关问他马志保是否在贩毒中获利,或者为其贩毒提供过资金,车建彬称从来没有,他只是曾经在2009年先后3次给马志保提供过毒品一起吸食。

  在本案中,另一个涉毒嫌疑人唐恒云是被车建彬检举的,检方询问车建彬唐恒云和马志保之间是否有联系,车建彬交代,唐恒云到个旧后,曾开过桑拿室,容留了很多人在里面贩卖毒品。后来他曾听唐恒云说过,马志保的情妇兰敏给他3万元,用于唐恒云贩毒的启动资金。车建彬还供述,唐恒云曾经找过车建彬要求其介绍一些吸毒的老板,他把这个事情告诉给马志保,马志保让他不要介绍。但马志保曾经带唐恒云到石屏认识过一些老板,还让这些老板照顾唐恒云的生意。

  马志保案发后,兰敏曾经打电话要求车建彬凑80万元钱在北京活动用。但车建彬只凑了20万元,还没来得及送给兰敏就被警方抓了。

  对于情妇 “她运毒并不完全知情”

  刘慧芳也是马志保涉黑案的被告人之一,她涉嫌罪名是贩卖、运输毒品罪。年仅22岁的女孩有自己的工作,但最终成了车建彬的情妇。在车建彬贩毒指控中,涉及到刘慧芳的指控有9起。据车建彬交代,他让刘慧芳去贩毒,所有贩毒资金都是他的,贩毒方式、贩毒的地点和买毒的人都是他联系的。

  车建彬承认,刘慧芳帮助他运毒是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因为有时他根本不会告诉刘慧芳运输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刘慧芳到底帮他运输过多少毒品,他说“不清楚,因为没有称过”。

  检方介绍,车建彬案发后,检方曾经发现车建彬和刘慧芳的户头先后给景洪一人的账户打过160多万元的资金,对于这笔钱,车建彬说除了一部分是买毒品外,有一部分是为了偿还赌债。至于这两种的比例是多少,他记不清楚了。(吴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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