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之久的“三联”商标权之争,终于有了结果。
由国美控制的三联商社(现为*ST三联)诉三联集团商标纠纷案,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近日已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记者了解到,该院已驳回三联商社诉讼请求,认定“三联”商标归三联集团所有。 商标之争系因大股东易主 三联商社诉三联集团商标纠纷一案,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早在2009年该案就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定于2010年1月29日开庭审理,后因三联集团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推迟开庭。 2010年3月,山东省高院下发《民事裁定书》驳回该管辖权异议后,三联集团向最高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今年1月24日,最高法院也驳回了被告三联集团对上述案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今年3月,*ST三联副董事长孙一丁曾表示,“这意味着这一案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到底谁是三联商标的拥有者,有望通过司法程序得出结果。” 在山东的家电零售市场上,三联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家电零售品牌,一直占据着山东家电零售市场70%左右的市场份额。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在进入山东市场多年后,一直只能扮演着“小老弟”的角色。 2008年初,国美电器通过旗下龙脊岛建设和战圣投资曲线竞拍,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试图以资本并购的方式切入山东家电零售市场。 失去大股东地位的三联集团随即开展了对“三联”商标所有权的争夺:授权旧部组建了“新三联”,即三联家电商场,与*ST三联的卖场同街竞争。同时坚称,三联集团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 时至今日,在山东省不少市地,还能看到三联商社与三联家电商场同时开设在一个街上,有的甚至相隔不到200米。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三联集团战略重组郑百文时,双方曾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三联集团授权郑百文使用“三联”商标,但有两个“鉴于”前提。前提一,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商标权人;前提二,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郑百文重组成功后改名为“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三联集团与郑百文签署的商标使用合同合法有效,商标使用合同开头“鉴于”条款一明确界定了该合同的商标使用权,“鉴于”条款二明确了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即三联集团是郑百文的第一大股东。 法院判定,当三联集团失去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地位后,本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鉴于”条款二的前提和基础已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被告三联集团将涉案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并无不当,原告三联商社要求被告三联集团停止将涉案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并将其无偿转让给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驳回三联商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三联商社承担。 “三联”商标如今判归三联集团所有,对三联集团意义重大,这意味着三联集团今后将可以继续使用“三联”商标,并继续开设和经营“三联家电商场”。 对于正在筹谋复牌的*ST三联来说,商标权败诉似乎为复牌之路再添梗阻。 *ST三联近几年的业绩一直不理想:2007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537万,2008年约为-1.1亿。到2009年,这一数字变更为约-3406万。由于已连续三年亏损经营,去年5月份起,*ST三联被暂停上市。 不过,今年3月12日,*ST三联发布了2010年年报,显示已经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8.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2%。利润总额约2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23元/股。公司同日公告称,将在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ST三联年报解释为,公司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来源于济南、东营分公司收入同比增加的贡献,其中济南分公司收入同比增加约1.57亿元,增长29.31%,东营分公司增加913.65万元,增长7.7%。 6月29日,三联商社将举行股东大会,在提交大会的《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屡次提到“三联”商标纷争问题。记者23日就商标权败诉一事致电*ST三联证券代表邵杰,对方没有接受采访。业内人士预计,*ST三联有望年内恢复上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