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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黑名单”案二审维持原判 原告败诉(图)

时间:2011-06-28 22:3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限制他登机并无不妥 

范后军告厦航二审又输 但厦航实际已允许其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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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被厦航列入航空黑名单遭到多次拒载,厦航离职员工范后军状告厦航拒载侵犯人格权案,今天上午由(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范后军历经三年诉讼,在经历了卖房、离婚、名誉扫地,付出了一切之后,仍然没能摘下“范拉登”的帽子。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范后军原为厦航航空安全员,在与厦航产生矛盾后曾作出一些非理性行为,并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厦航据此对范后军能否正常乘坐厦航航班产生怀疑是合理的,对其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并无不妥,不应认定构成侵权。

  判决指出,国际民航组织对可能影响航空安全的人拒绝登机是有规定的,国内航空公司也有相应的行业管理规范对此予以规制。“航空运输的高风险性为社会大众所知晓,航空安全涉及众多乘客的生命、财产权益,厦航基于与范后军的纠纷及范后军的一些非理性表现行为,对范后军乘机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产生怀疑,并采取限制措施,范后军应给予理解,希望范后军能理性、客观地对待。”

  但另一方面,判决也指出,厦航在处理与范后军矛盾的整个过程中,欠缺及时主动有效的沟通及应对,厦航亦应从中吸取教训。
    庭后对话

  “生活还要继续”

  “无论输赢,我现在已经很坦然了。因为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人在支持我。”尽管对终审判决仍然不服气,但范后军的心里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一结果。

  虽然对翻案已然不抱希望,可倔强的范后军依然表示:“我会继续申诉、申请检方提起抗诉,我会穷尽一切法律手段!”

  尽管倔强的性格还在,但三年的诉讼经历似乎已经磨去了范后军的一些棱角。范后军告诉记者,他准备去找工作了。“有什么办法?生活还要继续。”范后军的语气有些无奈。

  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5月26日范后军最近一次乘坐厦航的飞机,人工换领登机牌时,没有受到任何阻碍,而且登机牌已由以前的手写改为了机打,这应该说是范后军的胜利。“厦航的行为其实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是他们在口头上却一直不肯认输,这种态度令人气愤。”(张蕾)
   

“厦航黑名单”事件回顾

2008年9月,因被公司列入航空“黑名单”遭到多次拒载,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厦航)离职员工范后军状告了“老东家”,认为其行为侵害了他的人格尊严权,要求被告赔偿机票等损失费5826元,赔偿精神抚慰金5.5万元,并赔礼道歉;要求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连带赔偿其被拒载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此案被媒体称为“厦航黑名单”案。

2009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厦航的一系列行为均不构成对范后军人格权的侵犯,依法驳回范后军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同时,针对厦航对范后军的拒载决定存在一定随意性,缺少公开透明的告知程序等问题,法院向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各发出了司法建议。对于判决结果,范后军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2010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庭审中,范后军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厦航赔礼道歉,赔偿交通及精神损失。而厦航则称,希望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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