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徐永忠)“自己的母亲去世的早,给自己的父亲再找个伴就犯法了吗?”被告人苏义学一手接着判决书,一边自言自语的说。日前,河南省夏邑县法院一审判处苏义学(化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0年6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人苏义学 的姨夫找到被告人,说“有个妇女想找个伴,让他跟你父亲一块生活吧。”被告人苏义学在征得父亲的同意后,便开车拉着父亲与姨夫一起去永城市某村庄,经被告人的父亲苏某看过后,同意带回家生活,苏义学 当场交给姨夫1000元,苏某将该女带回家生活了一阵子后,发现该女子精神不正常,时常嚷嚷着要回家,苏某心生讨厌,就不想再跟这个妇女生活了,被告人将父亲的意思转告姨夫,在寻着下家后,苏义学的姨夫将该女子领走并且又倒手转给邻村另外一个光棍汉,苏义学的姨夫将转卖该女子的600元钱交给了被告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