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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以及抵押效力分析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合同仅具有债权行为的性质,抵押登记则是物权行为。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仅能产生债权人对抵押人的登记请求权,而不能直接产生抵押权,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应严格区分。抵押合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一、登记内容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房屋所有(共有)权人、坐落、幢号、建筑面积、用途、产别、结构、层数、间数(平房)等。转移登记的还包括房屋转移类型、受让人性质等。 房屋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坐落、抵押部位、抵押建筑面积、担保(借款)金额、抵押物价值等。 登记部门在房屋交易权属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房屋所有权登记薄、房屋抵押登记薄,将登记内容记载在登记薄中。 二、登记程序 (一)受理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 (四)核准登记,颁发证书或证明(注销登记除外) 三、登记种类 (一)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二)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三)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四)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五)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六)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 四、登记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身份资格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具有相应资格。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申请人为法人的,名称应与法人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名称应与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持有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申请登记;其他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公司、子公司申请登记的,应有法人授权。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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