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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以及抵押效力分析(9)

时间:2012-03-07 16:37来源: 作者: 点击:
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以及抵押效力分析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合同仅具有债权行为的性质,抵押登记则是物权行为。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仅能产生债权人对抵押人的登记请求权,而不能直接产生抵押权,抵押合同的
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以及抵押效力分析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合同仅具有债权行为的性质,抵押登记则是物权行为。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仅能产生债权人对抵押人的登记请求权,而不能直接产生抵押权,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应严格区分。抵押合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5、存量房屋买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继承、遗赠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7、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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