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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与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6)

时间:2013-01-02 21:2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从而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达到改造思想,矫正恶习的目的。 1989年8月,司法部在全国劳动教养管理系统开始全面部署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的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伴随着

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从而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达到改造思想,矫正恶习的目的。
  1989年8月,司法部在全国劳动教养管理系统开始全面部署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的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伴随着探索劳动教养特色的实践过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三级劳动教养处遇模式已初露端倪。1992年8月10日,司法部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若干制度》中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从严管理、普通管理和宽松管理三级管理制度”,可根据不同级别管理对象的条件和处遇,评定劳动教养人员不同的管理等级,并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教育上以创办劳动教养学校为载体,推行课堂化、系统化、正规化的教育模式;同时积极发展劳动教养生产,强调通过生产劳动锻炼,使劳动教养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在随后的近十年中,各地的创办劳动教养特色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劳动教养的执行模式仍然没能完全摆脱刑罚执行模式的影响,而探索出一条具有劳动教养特色的道路来。近年来,随着对劳动教养存在问题的争议和劳动教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司法部加大了创办劳动教养特色工作的力度,提出了实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的构想和要求,并在教育上推行学分制和心理矫治工作,开始注重对教育质量的评估评价,劳动教养工作特色逐渐显现出来。但由于场所安全稳定的巨大压力,各地劳动教养机关都是采取谨慎的态度稳步推进,且全国各地推行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尽相同,劳动教养工作应有的特色仍没有充分展现出来。
2.3.2 劳动教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劳动教养制度创建初期,由于它具有教育改造,安置就业的性质,其执行模式还是有别于劳改模式(即监禁模式)的,但后来随着劳动教养性质和收容对象的变化,作为限制或剥夺公民自由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行政处罚措施”,其执行模式逐渐混同于劳改执行模式,同时,由于劳动教养长期附属于劳动改造机关的领导,使劳动教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成了“二劳改”。在实践中,劳动教养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方式一直沿袭监狱的封闭管理模式,除了没有电网和武警看押外,在教育、管理、劳动等方面和刑罚执行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劳动教养执行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吃拿卡要、打骂体罚、玩忽职守成为系统中的三大顽症而长期得不到解决;劳动教养人员逃跑、所内发案、非正常死亡和重大生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所外执行和所外就医把关不严;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延减教期随意性大;所内教育流于形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陈旧简单,针对性差;劳动教养人员解教释放后的安置帮教落实不到位,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多进宫劳动教养人员比例逐年升高;劳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手段在实践中被异化为惩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创造经济效益的手段,并走向没有生产项目,劳动教养人员长期坐吃闲饭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劳动教养人员长期超时超体力劳动,忽视管理教育两个极端,等等。
以上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影响了劳动教养工作目标的实现,也影响了劳动教养工作的社会形象,加剧了劳动教养的合法性合理性危机,使得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3.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探索
  进入21世纪以来,司法部及全国各劳动教养工作单位加大了对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探索力度,劳动教养工作的特色也逐渐显现出来。在管理上,单一的封闭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在分级处遇的基础上,探索具有中国劳动教养特色的开放处遇模式;在教育上,探索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并吸收借鉴社会学校的办学经验,试验学分制,探索教育矫治质量评价体系等先进教育形式,同时开始对劳动教养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在生产劳动上,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习艺劳动为主要特征,着眼于解教就业;随着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增加,开始了劳动教养戒毒模式的探索和研究。以上方面的改革和探索尽管由于受到劳动教养强制执行的封闭性条件限制和场所安全稳定的压力,使总体上的变更和创新的幅度还不是很大,但仍旧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为劳动教养制度的变革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实践基础。
3.1 劳动教养管理制度改革——三种管理模式的探索
  三种管理模式指劳动教养场所根据劳动教养人员在所内的表现,对其实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个阶段管理,对不同阶段的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矫治方式、教育内容,给予不同的处遇,同时规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升降级流转程序。由于理解和推行力度的不同,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深度和广度均有所区别的、特色不尽相同的“三种管理模式”,但主要特征则基本相同,即封闭式管理阶段实行严格的民警直接管理,突出管理的强制性,劳动教养人员享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活待遇,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享受减期、奖励假 等处遇;不得办理所外执行,严格控制会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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