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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时间:2012-07-17 18:36来源:千万之约 作者:凭翼何识 点击:
大学时期写的毕业论文,仅供参考。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局限与对策 内容提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强位"作用,却处于融资弱势的不对称地位,融资约束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政府政策制

大学时期写的毕业论文,仅供参考。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局限与对策

内容提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强位"作用,却处于融资弱势的不对称地位,融资约束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大胆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完善并落实各项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发展风险投资,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

关 键 词: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政策性支持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到我国工商系统注册企业数量的99 %;每年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工业产值大约占全国总产值的60 % ,实现的利税占全部利税的40 %左右。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深刻地成为束缚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借鉴外国先进经验,推出自己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势在必行。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局限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状况:(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2)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3)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差异,非正规金融在江浙、中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极大;(4)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5)资产规模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得银行借贷以及长期债务资金的决定性因素。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局限及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只不过在我国更为突出。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健全,各种融资渠道发育与互补较好。我国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仍很严重。首先,我国市场经济的体制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开放及金融工具创新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来比,仍然显得缓慢;其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宏观层面上的成因;再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虽然趋向多样化,但各种渠道的畅通使用还有一个过程。目前银行贷款作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难度依然较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显著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听说法侓论文。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数量少、频次多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必然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上述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的不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主要体现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方面。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先天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从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管理上,其经营模式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规范的。中小企业缺乏自己的人才、技术、信息和必要的设备,因此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缺乏明确的营销战略和相应的营销知识、人力和信息渠道,无法进行系统的市场调研来了解自己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势,只能依靠直接推销和定货加工来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因此市场空间较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财务管理薄弱,中小企业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具有严格、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更有甚者,很多的中小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做假帐,以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这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从企业制度上看,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着产权不清、组织结构和管理混乱的问题,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资源十分缺乏。

2、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使得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贷款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较高。此外,贷款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要高于大企业。虽然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大企业所占的存量较高,但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货款比率也同对大企业的差不多。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不利选择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利选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更加严重。因为中小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对于上市的大企业,很多信息是公开的,银行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企业,银行也能通过供货商、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等渠道获得其经营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的渠道获得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所以,在中小企业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金时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信息,以证明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这是增加成本或增加经营风险的两难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4、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和贷款紧缩。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太重视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即使是低效率的投资甚至是投机活动,银行都提供货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完善,实施预算硬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为了生存必须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对金融业进行整合,使得商业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更加严格,同时也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农村信用社处于关闭和合并之中。中小金融机构在它们的资产中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率列相对较高,中小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减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与此同时,更加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使整个金融在整合期内的贷款紧缩,而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融资几乎不受整合的影响。显然,执行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英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一)英国的先进经验

英国是中小企业占国民经济比例较高国家之一。据英国官方1998 年的统计,职工人数在100 人以内的中小企业几乎涉足英国所有行业,为英国创造了1000 万个就业机会,中小企业职工人数约占英国企业总人数的50 %,其产值占除金融业外的国民生产总值的42 %。英国是最早提出中小企业金融缺口问题的国家,其主要的金融支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计划( The Enterprise Investment Scheme , EIS) 。这一计划实际上是利用所得税优惠鼓励外部投资者对中小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只要外部投资者持有中小企业的股份5 年以上,就给予投资者的所得税优惠为20 % ,但优惠额最高为10 万英镑。中小企业的股份在持有5 年以后可以转卖,并免于征收资本利得税。

2、信贷担保计划(Long Guarantee Scheme , LGS) 。政府通过该计划鼓励经过认定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是当这些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政府为贷款的85 %提供贷款担保(1993 年以后) ,担保期限为2 至10 年。

3、风险投资信托(Venture Capital Trust , VCT) 。它是由1995 年英国的金融法案确立的,用于个人投资于中小型未上市的贸易公司。到1996 年4 月前,12 个信托基金共募集了1.05 亿英镑。VCT 免于公司税和处理其投资时的资本利得税,同时个人投资于VCT 也免于红利的收入税和资本利得税。

4、建立“第二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 , AIM) 。英国为了鼓励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从1981 年起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中开辟了未上市债券交易市场(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 , USM) ,这一市场对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96 年,在AIM 市场上有173 家中小企业上市,筹集资本为400 万英镑,上市公司包括有娱乐公司、足球俱乐部、媒体开发公司等。

5、立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英国是不成文法体系的国家,其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现在至今已经议会通过的11 项有关中小企业的法案中。1997 年,英国又出台了“改善付款状况兰皮书”和“迟延支付商业债务法案”等法律,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二)美国的经验

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100 多万家,占全美企业总数的99 %;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 % ,新增加的就业机会有2/ 3 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 %,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创新发明是在小企业实现的。美国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立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自1953 年美国先后出台了《国家中小企业法》、《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法案》、《中小企业政策法》、《扩大中小企业输出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法》等,这些法律都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设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为了解决中小企业金融缺口,美国设立一些机构提供融资服务,比如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金融投资公司、美国进出口银行等。

积极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美国的证券市场从三个层次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服务:1. 全国性证券市场。其中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 主要服务于新兴中小企业,其上市条件比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低得多;2. 地方性证券市场。其中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依法办理注册小型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主要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3.“场外交易”市场。是未上市企业证券或上市证券的非集中交易,包括柜台交易(OTC)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以微软、英特尔、网景、苹果、CMI、通信、思科等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美国新兴产业,都是在NASDAQ 市场上创建并发展壮大的。

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在美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中还有地区性的面对中小企业的少量贷款,但利率较高,且一般为短期贷款。许多城市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部门,为本城市一定社区范围内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主要是提供中小企业经营所需的短期贷款。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对策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以及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所显示的特有活力,使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经贸委成立了中小企业局,一些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部。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不甚完善,中小企业金融缺口仍普遍存在,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我国独特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势在必行。

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前提是自身有较高的信用度。中小企业借款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与其自身存在的不足有较大的关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人们提出种种建议,然而,任何方面的加强与完善,都取代不了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和自身信用度的提高。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经营历史都比较短,没有形成自身的企业文化。能够直接传达企业信息的经营者的管理风格及行为特征尚未确定,间接传递信息的品牌及信用历史还很缺乏,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必须逐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内部监控系统,尤其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企业有关信息的透明度,使企业合法经营。在保证真实传达信息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再造、激活企业竞争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这是企业信用的本质体现。因为,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高成长性的保证,未来中小企业在二板市场融资尽管不要求企业的最低盈利水平,可投资者必须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是一个有前途的企业,另一方面也是满足间接投资主体如银行对企业进行债务性投资获取真实信息的需要。

2、发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高风险的投资。

对于中小企业,一个项目从提出构想到成为投放市场的商品,要经历许多年的时间。由于企业的风险高、投入资金占用时间长,银行是不愿贷款也不敢贷款的,而且用贷款方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对企业来说融资成本太高。再加上中小企业利用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来融资也有许多困难,普遍的投资者不敢冒风险并无力承担风险,因此这就决定了风险投资者的股权投资是最好的融资渠道。在具体投资的产业分布上,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信息产业、医药保健业、生物技术产业等高科技领域。在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在注资额度和扮演的角色方面各有不同。

3、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这在各国都是普遍现象。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的模式是各不相同的,有以美国为代表的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直接“优惠”信贷模式。美国的信贷担保模式资金利用效率高、中小企业受益广、资金安全系数高,但手续复杂,获得贷款时间相对较长,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慢。日本的直接信贷支持模式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量大,资金风险也较大,但手续相对较简便,获得贷款时间较短,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快。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两种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模式的特点及长处,根据某一时刻我国中小企业和国民经济运行的特点,灵活地运用这两种方式, 以取得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最大效果。

由于担保项目的风险很高,不适合纯粹的商业化运作。目前世界各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多属于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以执行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为目的,而不是以单纯营利为目的。为了保障担保业务的顺利进行,政府每年要为担保机构注入部分资本金,担保项目的最终赔付也由政府承担。此外,政府还制定减免税等各项优惠政策来促进担保机构的发展。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虽然也主要来源于财政,但财政支持的力度还不大,担保基金规模仍然偏小。政府应该在财政中增加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投入,逐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预算制度。同时,应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运作模式,政府对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避免过多行政干预。

我国目前已在部分地区建立了多层次的政府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建立,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担保品欠缺或不足的障碍,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中小企业也能较容易地获得贷款,从而较好地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问题。可以建立和完善以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政策为导向,以各级政府为支持,以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担保公司,建立以基金管理机构为运用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基金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适当参与,企业互助为辅等多种渠道。可以会员形式为企业担保,吸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会员单位,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政府要制定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

4、应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合理分担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担保机构应避免全额担保,对目前商业银行不愿承担任何风险的做法,人民银行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分担、放大倍数和业务开展上积极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可以在合作中积极进行业务创新。

5、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资金补偿机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常运作的关键环节。

政府可以考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基础,并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改贷款贴息中划出一定金额用于高科技行业的风险补偿。担保机构可按每年担保费和利息收入的一定比率提取一部分作为补充,形成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担保机构的风险损失。

6、健全再担保基金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依靠再担保体系来分散和规避企业风险,降低单笔担保损失的实际代偿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担保机构的运作方式,担保机构的资信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再担保机制。既可以仿效日本,由地区财政遵循统一担保规则建立再担保模式,也可以建立有选择的进行再担保的模式。应适时组建作为"最后担保人"的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使我国中小企业置身于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信用安全保障网中。

7、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和营造社会信用法制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

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出面,在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配合下投资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并与各金融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8、金融部门应提高认识,调整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

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行联系,争取尽快开展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要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9、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目前,关于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担保业务范围和种类等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利于担保业的规范发展。为此,应当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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