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法论文 >

13岁少年为偷钱锤杀爷爷

时间:2012-08-20 15:26来源:苏肥 作者:海狸火火_龙舞 点击:
今年13岁的小天(化名)流浪街头,4次潜入爷爷家里盗窃钱物,后来居然用随身携带的锤子杀死了自己的亲爷爷。 七旬老汉命丧家中 8月2日一大早,翼城县中卫乡北绛村小明(化名)接到了在太原打工的二舅韩家华的电话:小天(小明表弟)不见了,你去家里看看吧!

今年13岁的小天(化名)流浪街头,4次潜入爷爷家里盗窃钱物,后来居然用随身携带的锤子杀死了自己的亲爷爷。

七旬老汉命丧家中

8月2日一大早,翼城县中卫乡北绛村小明(化名)接到了在太原打工的二舅韩家华的电话:“小天(小明表弟)不见了,你去家里看看吧!”

小天是韩家华的儿子,今年13岁,早早辍学在家,游手好闲,混迹社会。

接到这个电话,小明立即前往姥爷韩传朋家。

姥爷韩传朋家和二舅韩家华家在同一个院子,二舅夫妇在外打工,院子里只有姥爷,小天有时会回来住上一晚。

9时,小明到达姥爷家时,姥爷家的院子大门从里反锁着。在多次敲门无人答应下,小明翻墙进了院子,看见姥爷家的屋门从外锁着。小明透过门上的玻璃一看,学习公司法论文。顿时吓了一跳:他看到姥爷倒在地上,姥爷身上和床上、地上、桌子上都是血。

小明一脚踹开了屋门,随即拨打了家人的电话。

死者韩传朋今年72岁,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韩家奎在村里务农,二儿子韩家华两口子长年在外打工,女儿韩银凤就出嫁在本村。几年前老伴去世后,韩老汉一直独居生活。如今,虽然到了古稀之年,但是由于在村里长年参加劳动,韩老汉身体异常结实,公司法论文。平时还帮村里人种菜、养牛赚些小钱。

韩老汉平时为人很好,没什么仇人,到底是谁对老汉下了如此毒手?

宝贝孙子竟是凶手

翼城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将目标锁定为韩传朋的亲孙子小天,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7月30日,在外流浪多日且身无分文的小天从县城回到北绛村,将盗窃目标锁定为爷爷的私房钱。此前,小天已经对爷爷的钱物进行了多次盗窃,先是将爷爷的摩托车私自卖掉,挥霍一空后又在爷爷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了现金,将其中的900元偷走。上次回来,本想把剩下的钱全部拿走,不想爷爷已经转移了地方,他空手而归。“家中的3000元现金是老爷子给本村养牛场养牛赚来的工钱,自上次小天偷走了900元钱后,老爷子就将剩余的钱转移了。”韩老汉的大儿子韩家奎说。

7月31日,小天悄悄地从本村姑姑家里找来了一把铁锤。他以为,只要将睡眠中的爷爷一锤打昏,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剩余的钱拿走。

当天中午,小天携带铁锤走进了爷爷家里,朝着午休中的爷爷头部猛砸一锤。韩老汉被惊醒后,小天害怕了,因为身高不到1.5米的他根本不是爷爷的对手,他就趁着爷爷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再次抡起了铁锤,朝着爷爷的头上、身上一顿乱锤……

血淋淋的场面让这个13岁的少年惊慌失措,他把屋门锁上,并将院子大门反锁上后,翻出院墙逃走了。

继续流浪发人深省

凶手抓住了。可面对这个未满14周岁的孩子,按照相关规定,警方只能将其释放。翼城警方说,小天是1998年12月4日出生的,不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要想少年管教,必须家长同意,可是小天的父亲不同意对儿子进行少年管教。”

小天8月2日被警方抓进去,8月3日就被父亲从公安局领了出来。

小天的伯伯韩家奎说,小天是韩家兄弟唯一的男孩,是韩家唯一的传人,从小大家都惯着,几个亲戚家都偷遍了,大家都认为他年龄还小,谁也想不到他会做这样的事情。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小天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根本没时间管孩子,小天去年才上初中一年级,就不念书了。今年开春,小天跟随父母去了北京打工,后来父母回到太原,只留下小天一个人在北京。没多久,小天就回到了翼城,开始是回村里偷点钱后到城里上网、喝酒,后来就混社会了。前不久还有人善意地提醒小天父亲该管管娃了,小天的父亲却说,孩子小,让娃自己闯闯吧。

韩老汉去世后,至今还没出殡。小天的父亲,也就是韩老汉的二儿子韩家华,卖掉家里所有的粮食就走了,至于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但是,小天又开始流浪街头的消息却是真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