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号:B0
主考学校:中南政法学院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 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格。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理论课程及1门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63学分,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加考法理学(一)[宪法学]、刑法原理与实务(一)[刑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民事诉讼法学]等四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考试课程代号、名称和学分
1、理论考试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3 0015 英语(二) 14 0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0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6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7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 0230 合同法 4 0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249 国际私法 4 11 0247 国际法 6 12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13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选) 14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选)
申请免试英语(二)者须加考四门课程
1 0167 劳动法 4(选)
2 0227 公司法 4(选) 3 0256 金融法(一) 4(选) 4 0233 税法 3(选) 合 计69
2、律师(本科)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S 毕业论文 合计1
3、说明: (1)、申请免试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四门选考课。 (2)、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一般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要求选题紧密联系实际,实验设计合理,观点鲜明,格式规范,一般不少于8000字。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经审查答辩后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凡发现毕业论文抄袭或由他人代写者,取消获得本科学历的资格,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授予本科学历。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
现课程计划与原开考计划课程衔接表 新计划课程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过渡课程代号] 学分 备注 必考选考 0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26 ]300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 毛泽东思想概论[002] 2 005 中国革命史、026 毛泽东思想概论 0 英语(二)[006]1 4 006 英语(二) 0 律师执业概论[320] 5 320 律师执业概论 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44] 4 34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 知识产权法[357] 4 357 知识产权法 0 合同法[350] 4 350 合同法 0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321国际贸易法、324 国际投资法 国际私法 4 327 保险法 国际法6 证据法学[322 ]6 322 证据法学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323 市场竞争法概论、329房地产法 司法鉴定概论 4 334 中国法制史、330 会计法与审计法
申请免试英语(二)者须加考四门课程
1 0167 劳动法 4 358 劳动法 2 0227 公司法 4 359 公司法 3 0256金融法(一) 4 328 金融法(一) 4 0233税法 3 325 税法 S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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