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当期《法制晚报》诚邀尚权张青松律师、常铮律师,分别为读者解答散布流感谣言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抑郁症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问题。 问题点击: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 提问:如果有人在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期间编造、传播相关谣言,极易造成恐慌。编造、传播谣言者应受到哪些处罚? 张青松律师解读: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散布谣言将被拘留罚款。具体的行政处罚手段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有人在这一特殊时期编造有关甲型H1N1流感的谣言并进行散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被拘留、罚款。如果散布及传播谣言的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什么叫做“更严重的后果”,张律师认为,“更严重的后果”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恐慌或社会动荡、经济损失。 张青松律师提醒大家: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口头传播,在网上看到内容为这种信息的帖子或者接到此类短信时,不轻信、不转贴、不转发。一定要等待政府权威部门发布信息,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问题点击: 年轻的女教师绢子,有产后抑郁。2008年5月22日上午,绢子不慎将儿子压在身下,绢子发现儿子被压后,心情狂躁。明知儿子未死亡的她反而将其抱到卫生间的澡盆中放水溺死,并抛尸河中。 常铮律师解读: 抑郁症是一种涉及生理、心理、情绪和思想的疾病,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也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对事情的看法。 虽然在法律上,抑郁症患者是精神类疾病患者,但是抑郁症并不一定能成为帮助患者摆脱处罚的“挡箭牌”。 如果一些人具有睡眠障碍、情绪偏低等情况,虽然这些情况确实是抑郁症的症状,但是这些人在作案时对作案性质、后果认识清楚,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存在,所以应当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从轻判罚。 只有当案件当事人被鉴定出在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时,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判罚。而在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评定出来的。 来源:《法制晚报》 相关链接:因抑郁伤人 量刑要看当时状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