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C 与贸易有关的协定 第一部分 总则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关于知识产权效力、范围和使用的标准 1. 版权和相关权利 2. 商标 3. 地理标识 4. 工业设计 5. 专利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7.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8. 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三部分 知识产权的实施 1. 一般义务 2. 民事和行政程序及补救 3. 临时措施 4. 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 5. 程序 第四部分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维持及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程序 第五部分 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第六部分 过渡性安排 第七部分 机构安排:最后条款 附件1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各成员, 期望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阻碍,并考虑到需要促进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和充分保护,并保证实施知识产权的措施和程序本身不成为合法贸易的障碍; 认识到,为此目的,需要制定有关下列问题的新的规则和纪律: (a) GATT 1994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协定或公约的适用性; (b)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和使用,规定适当的标准和原则; (c)就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有效和适当的手段,同时考虑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 (d)就在多边一级防止和解决政府间争端规定有效和迅速的程序; (e)旨在最充分地分享谈判结果的过渡安排; 认识到需要一个有关原则、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以处理冒牌货的国际贸易问题; 认识到知识产权属私权; 认识到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基本公共政策目标,包括发展目标和技术目标; 还认识到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在国内实施法律和法规方面特别需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它们能够创造一个良好和可行的技术基础; 强调通过多边程序达成加强的承诺以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从而减少紧张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