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讲座 最高院执行局金剑锋博士 北京律协组织举办 2011-11-12 从三个角度说公司和《公司法》。 “公司是有魔力的摇钱的机器,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社会闲散资金在公司平台上无限放大,形成资本制度。是否有钱就有资本?资本是用钱挣钱的能力和制度。理财,最有效率的就是资本市场。 有一本书叫《财富与平局》(书名不准),人类财富大多数是由于思想形成的。 公司法人对钱和利润的追逐,让资本的贪婪在公司制度中无限放大。资本制度的效率和制约,设立规则,达到平衡。 社会规则角度: 人有自私自利,贪婪,追逐利益的天性,公司制度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公司法确立的规则,暗藏杀气。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高管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争权夺利,都是通过公司制度、规则设立,暗藏杀机。启动公司法任何一条款,达到置人于死地的效果。 公司法是“借刀杀人”的一部法,不是没有牙齿的。《公司法》和刑法衔接最密切。有些律师喜欢用刑事手段解决。公司法的斗争是你死我活。所以有些人总结,公司法是团结斗争、再团结再斗争的。 从法律角度: 公司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又是组织法和行为法,而刑法、合同法作为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础。 基本上民商法的所有规则都集中体现在《公司法》中。基本所有重要的法律规则都体现在公司法中。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民商法最重要的三部法:主体法、财产法、合同法。第一部,主体法。规定人的主体地位,自然人、法人的权利义务。中国的法人制度比较复杂: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中国的企业制度是最复杂的,是根据所有权进行划分的。主体制度,最核心的是公司法。是确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两种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是实际最终就是自然人。法人说难听是骗人的东西,是法律拟制的人格,是法律制造的人。本质讲是自然人在控制法人。《公司法》规定了法人的权利义务、风险,集中做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明年出台。主要讲股东权益。主要研究自然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美国法院在19世纪的判例做过规定,法人、公司的权利义务的保护适用权利法案的一切规则,而权利法案的调整主要是自然人。创设主体制度,一直把自然人作为核心制度。法人是拟制的,是人造的。基本理念。主体法主要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最主要的是公司法,公司制度。必须研究公司制度,从公司制度推出其他主体的规则。从学习的角度所有主体难以全部研究,有一条捷径,就是从已知推未知。在主体制度,从公司法推出独资企业、合伙、三资等主体制度。 第二部,人对财产的各种权利,财产法,中国叫物权法,英美法系财产法包括债权。物权法的规则,在公司法都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三有很多物权法的东西,有具体规则。 第三部,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债权法。债权法的核心是合同法。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