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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洪胜有限公司申请扫除仲裁家产保全一案的请问的复函

时间:2014-06-06 12:55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辽民四请字第3号“关于洪胜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仲裁财产保全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辽民四请字第3号“关于洪胜有限公司申请扫除仲裁家产保全一案的请问陈诉”收悉。经研究,复原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明晰划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裁决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本案中并未有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因此也不涉及中止执行的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划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举动可能其他缘故起因,也许使裁决不能执行可能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家产保全。”按照该条的划定,当事人申请家产保全的目标该当是为了担保仲裁裁决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多少题目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划定:“诉讼中的家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样平常应维持到见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对付仲裁措施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的家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可以参照该条划定确定,即仲裁措施中人民法院作出的家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维持到见效的仲裁裁决执行时止。因此,如仲裁裁决产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则申请扫除在仲裁措施中采纳的家产保全,在人民法院检察是否取消仲裁裁决的阶段,不该扫除家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划定:“人民法院裁定取消裁决的,该当裁定终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划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取消可能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按照两边从头告竣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告状。”因此,假如人民法院裁定取消仲裁裁决,则该仲裁案件不再存在,且终结执行,仲裁措施中采纳家产保全的目标亦已消散,故交民法院在作出取消仲裁裁决裁定的同时,亦应扫除家产保全。
  
  因为你院就本案所涉仲裁裁决是否应予取消题目以(2004)辽民四请字第6号陈诉请问本院,本院以(2004)民四他字第24号函明晰复原,本案所涉仲裁裁决应予取消,因此,在人民法院裁定取消本案仲裁裁决的同时,亦应扫除在仲裁中采纳的家产保全。
  
  此复。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洪胜有限公司申请扫除仲裁家产保全一案的请问陈诉
  
  2004年10月22日
  
  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洪胜有限公司申请扫除仲裁家产保全一案的请问陈诉
  ([2004]辽民四请字第3号2004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问的洪胜有限公司申请扫除家产保全一案,因该案系我院受理的新型案件,法律无明晰划定,在合用法律题目上存在重大分歧,未能形成一请安见,现将该案有关环境陈诉如下:
  
  一、当事人的根基环境
  
  申请人:洪胜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出格行政区铜锣湾告士打道255-257号信箱广场2704室。
  
  被申请人: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出格行政区新界葵涌梨木道88号达利中心10号楼8号室。
  
  二、仲裁家产保全环境
  
  洪胜有限公司与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两边均为香港法人)因合伙策划条约产生纠纷,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3年5月29日,大连仲裁委员会向大连中院提交了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的家产保全申请,大连中院依法构成合议庭举办检察后作出(2003)大民特字第49号民事裁定,冻结洪胜有限公司对第三人中国华录团体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124万元。2004年2月20日,大连仲裁委员会对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与洪胜有限公司合伙策划条约纠纷一案作出(2003)大仲字第083号裁决。裁决功效:一、申请人辉影媒体贩卖公司的仲裁哀求创立,被申请人洪胜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对申请人350万元港币的债权抵销欠付申请人2430471元货款及利钱644 328元人民币。
  
  二、本案仲裁费29300元,由申请人包袱。
  
  2004年2月25日,洪胜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院提出扫除家产保全申请。2004年3月1日,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院申请取消[2003]大仲字第083号仲裁裁决,案号为(2004)大民特字第21号,该案经大连中院审讯委员会接头,拟裁定取消仲裁裁决,并凭证最高人民法院[1998]40号《关于人民法院取消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关照》的划定报请省院检察。
  
  三、申请人申请扫除仲裁家产保全及被申请人答辩首要来由
  
  洪胜有限公司以为仲裁裁决产生法律效力,该当当即扫除家产保全。提出四点来由:(1)仲裁庭裁决两边当事人之间的等额债权因抵销而归于没落,家产保全已有时义,理该当即予以取消。(2)仲裁裁决实施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在被取消之前是见效裁决,对两边当事人均具有束缚力,洪胜公司依据该见效裁决申请扫除家产保满是有究竟及法律依据的。(3)洪胜公司申请扫除家产保全一案与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申请取消仲裁裁决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案件,应别聚散用差异的措施审理。(4)固然辉影媒体在申请家产保全时为停止申请错误已提供了包管,但洪胜公司因家产保全所蒙受的丧失包罗利润丧失、策划诺言丧失等是无法估计的。 [接上页]

  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以为案件尚未审结,不应当扫除家产保全,提出三点来由:(1)仲裁裁决严峻违法,已向法院申请取消,仲裁裁决不再产生法律效力,家产保全不该扫除。(2)申请家产保全时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已提供足额包管,纵然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有错误,也会凭证《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划定来抵偿被申请人因家产保全所蒙受的丧失。假如法院裁定扫除家产保全,将给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丧失。(3)《仲裁法》第六十四条划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裁决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取消裁决的,该当裁定终结执行。取消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规复执行。”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划定“人民法院扫除保全的呼吁由执行员执行。”按照上述法律划定,洪胜公司申请扫除家产保全就是哀求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其扫除家产保全的申请不该获得支持。
  
  四、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处理赏罚意见及请问的题目
  
  大连中院审讯委员会接头后,存在两种差异意见。
  
  第一种意见:扫除家产保全。仲裁裁决实施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裁决已产生法律效力,该当扫除家产保全。
  
  第二种意见:中止本案的检察,并以关照书的情势奉告当事人。持该意见的来由是:起首,说明两边当事人的意见。可以看出两边都是比照了差异的措施,洪胜公司的意见显然是比照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审讯措施的划定,即凭证诉讼中对见效讯断的措施性划定来领略的。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的概念则是比照了《民诉法》关于执行措施的划定。本案是涉及仲裁的措施性题目,对措施性题目该当严酷凭证法律划定举办检察,该当对号人坐,而不应当在没有法律明晰划定的环境下比照差异的措施。
  
  有关涉外仲裁的题目,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章中作出了划定。但对付本案这种环境,相干法律和司法表明都没有明晰的划定。其次,思量对本案的处理赏罚也许的功效。一种功效是暂不扫除家产保全,由于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申请家产保全时已提供足额的包管,假如保全申请有错误,将由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凭证《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划定来抵偿洪胜公司因家产保全所蒙受的丧失。洪胜公司可以获解围济。另一种功效是当即扫除家产保全,那么辉影媒体贩卖有限公司有也许以为法院在没有法律明晰划定的环境下扫除了家产保全,从而也许寻求国度抵偿的途径。假如这样,家产保全华夏理由当事人包袱的诉讼风险将会转嫁为法院包袱的审讯风险。在法律和司法表明都没有明晰划定的环境下,按照案件的详细环境,并衡量上述法律效果,暂不扫除家产保满是较量稳妥的。
  
  本案必要请问的题目是,涉外仲裁裁决产生法律效力往后,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扫除对在仲裁措施中采纳的家产保全,该当当即扫除照旧比照《仲裁法》第六十四条划定中止执行。
  
  五、本院检察意见及请问的题目
  
  对付该案大连中院请问的题目,经合议庭评议以为,大连中院所请问的题目,无论是扫除家产保全,照旧中止检察,均涉及措施题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划定:当事人申请家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该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可能家产地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但《民诉法》没有对在什么环境下可以扫除家产保全,以及不扫除家产保全等均没有法律划定和相干司法表明。《仲裁法》第六十八条划定:当事人申请家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该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提交人民法院。但《仲裁法》第六十四条划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裁决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中止执行。除上述相干法律划定外,在无相干法律划定。最后合议庭形成同大连中法雷同的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扫除家产保全,由于本案是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该当扫除家产保全。另一种意见以为,《仲裁法》固然不是措施法但该法第六十四条划定明晰,应该中止执行。鉴于大连中院的请问,涉及法无明文划定及如那里理赏罚该案的法律合用题目。故,合议庭以为,必要请问的题目是:仲裁裁决产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则申请扫除在仲裁措施中采纳的家产保全,是该当扫除家产保全?照旧比照《仲裁法》第六十四条划定中止执行?
  
  经审委会接头意见,赞成以合议两种意见报请最高法院。倾向合议庭第二种意见,即仲裁裁决产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申请取消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则申请扫除在仲裁措施中采纳的家产保全,应比照《仲裁法》第六十四条划定,不扫除家产保全。
  
  妥否,请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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