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你可以走,但是我按人事规定是可以一分都不给你的,你要走你现在就可以走。”以此进行威胁。公司是刚成立的,加班加点全部不算,迟到要扣钱,事假规定还是双倍!上班没有打卡、没有工资条、合同等证据,我现在只有工作证,和些在职的照片。如果申请仲裁,我要证明我是哪天开始上班的有什么方法吗?除了让同事证明还有吗?这个老板完全就是无赖了,加班的时候从来不问说的发展...现在我离职了马上翻脸不认人了。我现在做了二十几天还不到整月,我需要怎么做呢,才能劳动仲裁还我的权利和应得的工资呢! 谢谢谁能告诉我帮助我,非常感谢! 公司可以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看来你是急了些。不怕老板无赖,只怕你不懂劳动合同法。看看你就心里有底了。加班要保留证据。 1、这么不正规的企业,不能让他继续害人了。去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让监察大队整他们。 2、至于你自己的权利,建议你先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可以给你追回一些损失。如果还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建议你聘请当地的律师代理你处理该案件。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对劳动法基本不太懂,即使你懂法条,也不一定会应用。所以,花点钱向专业人士咨询一下。如果你觉得他回答你还行,你就可以考虑聘请律师。 4、综合来看,你试用期还没结束就离职了,估计工资不高。如果请律师的话,就差不多花光了。所以,你还是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吧! 5、如还有问题,可继续联系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