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同时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1年5月3日19时许,马伟醉酒后驾驶四轮拖拉机行至法库县法库镇“丹凤商场”门前,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马伟在庭审过程中供认无异议,6月1日经法库县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法院判决马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5月3日起至2011年6月1日止。) 包括马伟在内,昨天下午,法库县法院共宣判15人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判刑期分别1~4个月,并处罚金都为三千元。法院的判决书显示,15人都为法库当地农民,其中9人为喝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抓获,其他6人分别为酒后驾驶四轮农用车或小轿车。 在法院的候审室内,记者向15人简短询问情况。15位等待判决的被告人告诉记者,“确实喝了些酒,喝酒只是为了解解乏”。 家住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陶家屯村的刘文军说,2011年5月20日的时候,求人帮忙干了点活,活干完了后就陪着少喝了点酒,“当时也知道喝酒不让开车,可是人情得还呀,能不喝吗?”酒后,当刘文军驾驶摩托车驶至四家子村附近公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15位农民中年龄最大的是温某,今年已经55周岁;年龄最小的是郭某,今年还不到24岁。郭某告诉记者,2011年5月27日晚上7点左右,自己喝酒后驾驶一台轿车,开到双台子乡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已经被拘了一个月,还罚了三千元,现在老后悔了。他们现在都是村里、乡里的“名人”了,大家都知道两人是因为喝酒“喝到”监狱的,现在周围的人都不敢酒后开车了。 法官解读醉驾罪名、刑期 法库县法院刑庭庭长刘玮告诉记者,刚刚审结宣判的马伟等15起危险驾驶罪案,分别对被告人马伟等15人判处拘役一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马伟是辽宁省“醉驾入刑”第一人。 刘庭长分析,醉驾入刑,经过媒体广泛宣传,可以说路人皆知,但还有铤而走险的人,一是他们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抓,二是他们规则意识淡漠,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对自己、家人以及对有可能伤害的人造成严重影响,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通过被告人马伟等15人醉驾入刑案件,引以为戒。切莫贪杯酒后驾车,若锒铛入狱时,悔之晚矣。 刘庭长在解释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时称,醉酒驾驶可以通过测试设备、抽血化验来界定,有明确适用标准,只要检测体内酒精达到法定含量,不论行为人自己是否醉酒,均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酒精的实际含量将是影响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还要考量被告人有无驾驶证及配合司法机关的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喝一大纸杯红酒就可能醉酒 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记者向权威部门求证,得到的解释称,醉驾“入刑”后,对证据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据了解,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有实验证明,用45分钟时间,缓慢喝下一瓶啤酒,紧接着再喝三杯茶,5分钟后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就已达到60mg。如果这时开车,就已是酒驾。而喝完一大纸杯的红酒或白酒,体内酒精含量将超过80mg,已经属于醉酒状态。 相关链接 醉驾入刑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沈阳晚报 梅天磬 孙海) 沈阳首批“醉驾入刑”案集中宣判 20名醉驾者最低被判拘役1个月 7月5日,沈阳首批“醉驾入刑”案集中宣判,20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获刑,其中最低刑期为拘役1个月,最高为4个月,并处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记者独家专访市法院刑二庭法官边锋,详解“醉驾入刑”量刑规范化标准。 6起案件被指导微调 此次集中宣判的沈阳首批“醉驾入刑”案共20起,其中法库15起,辽中2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各1起。案件开庭审理后,各区县法院将量刑意见上报市法院,市法院对各区县院相同类型案件判罚尺度进行统一量化,对6起案件进行微调。 边锋说:“由于醉驾入刑案刚刚出现,目前还没有对量刑标准的相关司法解释,法官都是在量刑幅度(1至6个月)内自由裁判。由市法院对案件量刑统一指导,就可以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 基本刑确定为1个月 记者注意到,在20起醉驾案中,无一被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有7个被告人被判处拘役1个月。此后是否会有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甚至是无罪的情况呢? 边锋说:“实行‘醉驾入刑’前,对醉驾者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最多15天。既然现在对醉驾者进行定罪了,必须要比行政拘留严厉,所以确定基本刑为1个月。此标准适用除醉驾外,没有其他任何违法情节的。当然,若出现为治病救人出现的醉驾情况,可以考虑从轻,但这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目前情况还是从严为主。” 据情节适度增减刑期 在20起案件中,除7起醉驾案当事人判处拘役1个月,还有两起判处拘役2个月,9起判处拘役3个月,两起判处拘役4个月。判处拘役期限不同依据的是什么? 边锋说:“法官会根据情节来衡量刑期,加重情节包括此前是否因酒驾受过处罚,驾车人是否无证,所驾车是否无牌,是否主动缴纳罚金,是否造成后果等。基本上有一个情节就会增加一个月刑期。而对于造成后果的,如人员和财产损失,就会考虑在拘役6个月的上限附近量刑。” 酒量大小不在量刑考虑范围内 喝酒多少对量刑有影响吗?我如果酒量大,能否考虑减轻处罚? 边锋说:“酒精量主要决定的是附加刑(罚金)的多少。一般情况下,如果酒精量刚刚超过醉驾标准,那么判处罚金应为1000元,随着酒精量提高,罚金也会提高,如果是严重醉酒状态,那就不单单是考虑罚金了,应算加重情节增加刑期。至于酒量大小,没有具体衡量标准,不在量刑考虑范围内。” ★边锋强调,此次对醉驾者确定的量刑标准只是暂时的,只适用于沈阳地区法院,不久待最高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沈阳法院对量刑标准还会再调整。 醉驾者判后多悔恨交加 7月5日下午,法库县法院对15起醉驾案集中宣判,庭上说的最多的就是“后悔呀!” 在案件宣判现场,记者了解到,这些首批因醉酒驾驶获刑的被告人,喝酒原因主要分3类:参加亲友婚礼喝酒、答谢朋友帮忙喝酒、干完活喝酒解解乏。而在这其中,为解乏喝酒的占了大多数。 法库县王某被判拘役1个月,处罚金3000元,他说:“不知道酒驾会被判刑,也不看报纸电视啥的。现在我一犯事,周围没人敢喝酒开车了。也算是给自己和别人一个教训吧。”(沈阳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