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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6)

时间:2012-03-07 15:46来源: 作者: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综合验收合格后,n可交付使用。不经综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使用,购买者和管理者有权拒绝接受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规划、房产、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十四条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内容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是否落实;?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五)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要求。?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十五条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竣工验收结论负责。?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应当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报送开发主管部门,并提供给物业管理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本市所辖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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