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一、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1.国外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道路交通事故其实在马车时代就已经存在,只是由于当时马车少、车速低,所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少,也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公元19世纪末叶,人类社会进入了汽车时代,随着汽车的诞生与发展,无疑为人类社会的发
2)按事故原因分类 可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类来分: (1)主观原因类,是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它可分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三类。 ①违反规定,是指当事人出于思想方面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紊乱,发生事故。如酒后开车、非驾驶员开车、倒向行驶、争道抢行、故意不让、违章超车、违章装载、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②疏忽大意,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的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的失误。如心理烦恼、情绪急躁、身体疲劳都可能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出考虑不周、措施不及时或措施不当;也有的当事人凭主观想象判断事物,或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引起行为不当而造成事故。 ③操作不当,是指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路路况不熟悉,遇到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如有的机动车驾驶员制动时误踩加速踏板和有的骑自行车人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停车而造成的事故。 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看,一般地讲原因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原因促成。绝大部分都是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 (2)客观原因类,是指由于道路条件、环境不利于车辆行驶和车辆故障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条件、环境如由于风、雨、雾天或阴天视线不清、道路狭窄、弯道影响视线、施工堆放物影响、路面积水、积冰雪、路面凸凹不平、路边土质松散、转弯半径小、道路坡度大等。车辆故障如制动不灵、转向故障、轮胎爆破、轴折断、汽车熄火、灯光失灵等。 这类事故虽然发生的比例相对因驾驶人员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小,但目前由于对客观条件和因素分析测试的手段不齐备,因而在事故处理分析中往往容易被事故处理部门和人员忽视。 3)按事故主要责任对象分类 按照事故主要责任对象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可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行人事故、乘车人事故。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则按相对交通强者一方定事故。 (1)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事故又可分为:汽车事故、摩托车事故、电车事故、拖拉机事故、汽车列车事故、专用机械事故、农用运输车事故等,是指在事故中,当事方为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对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而言被视为强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