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防卫过当案例 >

赵光君等人存心杀人一案(2)

时间:2014-03-14 23:08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2010年3月18日晚,被告人赵光君、刘旺、周虎、谭江枫等人在湘潭市“A世纪”酒吧为周冠宇庆贺生日时,当酒吧歌手赵凯峰在舞台上唱歌时,被告人谭江枫、刘旺上前往抢掠赵凯峰手中的发话器,遭到其拒绝。被告人谭江枫

2010年3月18日晚,被告人赵光君、刘旺、周虎、谭江枫等人在湘潭市“A世纪”酒吧为周冠宇庆贺生日时,当酒吧歌手赵凯峰在舞台上唱歌时,被告人谭江枫、刘旺上前往抢掠赵凯峰手中的发话器,遭到其拒绝。被告人谭江枫认为受了气,便提起两壶勾对的洋酒向赵凯峰敬了一壶酒,回到卡座后,并扬言要将赵凯峰灌醉。接着周冠宇等人也轮番敬赵凯峰的酒,因赵无法将敬酒喝完,同在酒吧喝酒的周灿希、陈俊等人上前劝阻,两边因此产生争执并彼此殴斗。被告人谭江枫等人对陈俊举办殴打,陈俊等人也举办了反击,在殴斗进程中,被告人刘旺的手臂被玻璃瓶割伤。在分开湘潭市“A世纪”酒吧时,被告人刘旺、周虎等人将酒吧一楼的玻璃门踢碎,便逃离现场。当晚22时50分许,被告人赵光君、周虎陪同被告人刘旺到湘潭市中心医院急诊外科就医进程中,碰着当晚因在湘潭市“A世纪”酒吧斗殴受伤的陈俊时,并与陈俊产生争执,胡志龙、贺鸣(在逃)在得知陈俊被人打伤的动静后,纠集被告人朱博、杨旭、唐曦、欧阳嘉捷、胡沙及赵宏达(另案处理赏罚)、欧阳述红(在逃)、宋双等人租车赶至湘潭市中心医院,遇被告人刘旺在门诊大厅的电梯内,赵宏达、贺鸣与被告人唐曦、朱博等人突入电梯内对被告人刘旺殴打,被告人赵光君、周虎即赶往电梯处帮被告人刘旺的忙,两边在门诊大厅彼此殴斗。在打架进程中,被告人周虎、刘旺将赵宏达打垮在地,被告人赵光君则用弹簧刀将被告人唐曦、朱博、杨旭、胡沙刺伤,并将被害人宋双刺死。而后,贺鸣、欧阳述红等人持砍刀将被告人赵光君砍伤,即逃离现场。经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事科学技能判断结论为:被害人宋双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戮胸腹部致胸腹部主动脉割裂引起大量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唐曦所受损伤为重伤;被告人朱博、胡沙所受损伤为轻伤;被告人赵光君、刘旺、杨旭及赵宏达所受损伤为稍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刘旺、周虎、谭江枫先后到公安构造投案自首。被告人欧阳嘉捷犯法时未满十八周岁。在本院的主持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加明、王长英、李佩、宋宇涵与被告人赵光君、谭江枫、刘旺、周虎就民事抵偿部门告竣调整协议,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哀求法院对被告人赵光君、谭江枫、刘旺、周虎从轻赏罚。

上述究竟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赵文丽的证言。证实2010年3月18日晚,在湘潭市“A世纪”酒吧内的客人向歌手灌酒,后引起酒吧内的秩序紊乱,并引起斗殴的环境后,其酒吧老板陈李林在劝架,并要她打电话报警的究竟。

2、证人李炜的证言。证实2010年3月18日晚10点多钟,他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急诊大厅一楼留观室通知病人时,望见大厅内多人在斗殴打斗,并有人受伤流血的环境,他打电话报警的究竟。

3、现场勘测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明场的方位及状况,现场遗留血迹及提取相干物证的环境。

4、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2010)法公检字第28、4、5、6、7、8、9、12号刑事科学技能判断结论及尸检、伤检陈诉及照片。证实被害人宋双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戮胸腹部致胸腹部主动脉割裂引起大量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唐曦所受损伤为重伤;被告人朱博、胡沙所受损伤为轻伤;被告人赵光君、刘旺、杨旭及赵宏达所受损伤为稍微伤。

5、湖南省公安厅湘公物鉴字[2010]534号物证判断书。证实公安构造提取送检物证及样本有:现场电梯门口地面血迹为1号检材;现场电梯门口地面血迹为2号检材;现场大门口旁边地面血迹为3号检材;宋双血样为4号检材;唐曦血样为5号检材;朱博血样为6号检材;杨旭血样为7号检材;赵宏达血样为8号检材;胡沙血样为9号检材;赵光君血样为10号检材。判断结论为从1、2检材检出的血迹为朱博所留;从3号检材检出的血迹为赵宏达所留。其它的血样无法比对。

6、识别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楚春花、周灿希、被告人朱博、唐曦等人识别上述被告人及同案人参加斗殴打斗变乱的环境。

7、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调取湘潭市中心医院监控录相、住院记录、诊断等相干证明原料。证实上述被告人及同案人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急诊大厅内斗殴打斗的时势及其斗殴职员受伤住院治疗和急救的环境。

8、证人郭成刚、赵凯峰、张成、陈李林、周杰、彭滔、谭斌等人证言。证实2010年3月18日晚上,赵光君、刘旺、周虎、谭江枫等工资庆贺周冠宇生日,在湘潭市“A世纪”酒吧喝酒玩耍,当酒吧歌手赵凯峰上舞台唱歌时,谭江枫、刘旺上台去抢赵凯峰手中的发话器唱歌。遭到拒绝后,谭江枫、周冠宇等人轮番去敬赵凯峰的酒,扬言要将赵凯峰灌醉,赵凯峰喝了几壶酒后其实喝不下去了,酒吧的事恋职员及在座的客人陈俊、周灿希等人上前劝止,与谭江枫等人产生争执彼此扭打,在打架进程中,陈俊被打伤,刘旺的手被玻璃瓶划伤。随后,刘旺、周虎等人将酒吧一楼大厅的玻璃门踢碎,受伤职员便到湘潭市中心医院治疗的究竟。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