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李付海供述:2006年村里修村村通路占我们组的土地,我们组里又从头把路边的土地调解了,我抓阄抓住了李永祥和李永贵原本的二亩多地。然则他们一向差异意村里的这个搞法,也要种这块地。客岁我已经种一年了,此刻他又不让我种了,这个事我还找过乡当局、村里办理过。4月27号、28号我和他们先后去种那块地,争执时就要打起来,为此村里、组里和派出所的人都去过。斗殴的前一天,我们还产生过两次摩擦,也到派出所扣问过原料,其后组长让我们等着第二天处理赏罚这个事。斗殴的当天上午,我们在村民杜孝清家,乡里、村里率领正在和谐这个事的时辰,庄上邻人有人说李永祥又带人种地去了。村支书殷家海给李永祥打电话,李永祥在电话里说不让乡里办理了,他们本身办理。我们一听都恼火了,这边正在协商,何处直接强行种地去了。我妈殷万枝说去看看,拦着不让他们种。接着我回家从院墙边上拿了一根锄把冲出去了,和我一块已往的有我二哥李付江,他拿个挖铲,尚有弟李付山拿根棒子也去了。我往地里走时,见李发壮正在地里扶着手扶拖沓机,我妈躺在他拖沓机前面,李永祥、李永贵、李发德、张向阳及七、八个不熟悉的男人往我们这边迎。我到地里举起棒子照李发壮的拖沓机头上夯一棒子,李发壮回身跑,我望见对方的人一下子就把我二哥打垮在地。紧接着,李发壮举着一个挖铲朝我夯过来,我用锄把一挡,李发壮的挖铲把断了,接着他用手中的半截棒子朝我头上夯一下子,我又举起棒子朝他头上夯一棒子,把他夯坐地上,我又朝他身上夯几下子,此时有人又朝我左腰部夯一下,我转脸一看是李发德,我俩对打几下,相互也没打着。我又和李永祥接上火了,我把他头上夯一下子,夯流血了。正打时派出所来人了,李永祥请的七、八个人就跑了。 我们这方参加斗殴的有李付江、李付山、我老婆刘远伟、我侄子李聚。李付江加入就被对方打垮了,李付山给谁对打了我不留意。李付江头部受伤,我老婆头上流血了,李聚也有伤。他们的伤我没看到是被谁打的。 对方参加斗殴的有李永贵、李发壮、李发德、李永祥及他拉去的七、八个不熟悉的年轻人。李永贵其时拿个叉,我没看清他打着谁了,但我夯着他头了。 2、被害人李永贵汇报:前年秋日组里调解土地,我就差异意,由于我的土地承包条约还没有到期,可是组里照旧硬把地调解了,村北原本属于我的一块地调解给了李付海,组里又在别处给我调了一块地,但我不肯意,还想种我原本的地,就到乡里办理,乡里村里都让我种被分给李付海的那块地,但李付海不肯意,就发生了抵牾。十几天前一个上午,我和儿子李发德、李发壮以及堂弟李永祥正在那块有争议的地里种地,李付海带着二、三十人来到地里,我其时站在地西头,李发壮开着拖沓机正在耕地,殷万枝跑过来躺在拖沓机前面不让种,拖沓机熄火后两边刚说了两句话,李付海就和我儿子李发壮打起来,一下子就把李发壮打垮挺那了,我赶忙到跟前往捞,李付海用挖铲打在我头上,我被打垮在地,其后就被送到医院。 3、证人李永祥证言:一年前村里修村村通公路要颠末我的责任田,村里思量到路修睦后让每家都能在路边盖屋子,于是抉择从头调解土地,村里在没有颠末我赞成的环境下把我的一亩多土地划给了本庄的李付海,之后李付海就开始在那块土地上耕作,我多次找到组里、乡里及县里等有关部分反应这事,其后乡里复原说土地还要偿还给我。十天前,组长李付东给我交待说划给李付海那块地照旧我的,于是这两天我就筹备种地,但怕李付海差异意,我就喊上李永有、李永贵、李发壮、张向阳及四个资助的给我种地。本日上午10:30阁下,我哥李永有、我堂哥李永贵、侄半子张向阳、侄李发壮及找来的四个资助的。我们几个正在地里用两辆手扶犁地,李付海的母亲殷万枝跑到我地里躺在手扶前面,不让我们种地。没步伐我们就停了下来,不久李付海和他几个亲兄弟等二十多人手里拿着锄头或木棒朝我们这边走来,李付海走在头里。李付海就用手里的锄头朝李发壮的头顶砸了一下,李发壮其时就倒在地上头部流血了。李付海又用锄头朝我左额头处砸过来,我用手里的挖铲挡了一下没挡着,我头一晕就躺在地下了。随后派出所的人就来了,我被拉到医院来了。去时拿有杨树棒,怕和李付海那方打,提防意外筹备的。 4、证人殷家海、李付东、殷家全、孙英(奶名孙昌霞)、单清粉等证言,证实因修村村通公路,村组于2006年对1998年分包到户的责任田举办了小范畴调解,由此引起了李付海和李永祥两家的土地纠纷。 5、证人李发德、李发松、李永有、张向阳、周红伟证言,证实由于土地纠纷,李付海和李永祥两边别离纠集各自支属产生械斗,李付海持械打中李发壮头部后倒地。 6、证人李付义证言,证实李付海与李发壮对打,李付江、李付山、李聚同张向阳、李永祥、李永有几个人拿对象对打,李付义与一个不熟悉的人对打,之后又同张向阳对打,李付义又打了李发德的腿和肩膀。证人李付山证言,证实拿着棍子想给李付海、李付江资助,本身和李聚与不熟悉的两个人对打。证人李付江证言,证实李付江刚到现场被李永祥等打垮。证人刘远伟证言,证适用柴禾棍与李永祥打,李付海被打垮后起来和李发壮对打,两边手里均拿有对象。 7、证人周焕芝证言,证实李付江拿锄头、李付海拿木棒和李发壮、李发德对打,李付山和一个不熟悉的对打,刘远伟和李永祥对打。证人李聚证言,证实李付江、李付海和李发壮、李永贵、李发德、张向阳及几个不熟悉的人对打,之后李聚介入与张向阳、李发德及几个不熟悉的人对打,本身被打垮。 8、证人李发庆、李发全、刘甲兰、李发保等证言,证实两边产生了斗殴的究竟。 9、证人朱帮荣证言,证实赶到现场其儿子李聚已受伤。证人杨世琴、李发斌证言,证实李付江受伤躺地。 10、证人王江证言,证实李永祥和其接洽但愿其资助号召种地,后将李发壮送往医院。证人易国花证言证实,案发前李永祥到其店里购置过一捆羊镐把。 11、证人殷士芳证言,证实两边拿着木棍相互追打,不久警车即赶到。 12、现场勘查惫偶,证实案发明场环境。 13、法医判断,结论为:李发壮切合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14、法医判断,结论为:伤者李永贵、刘远伟、李付江、李聚的损伤水均匀为轻伤。 15、辩认惫偶(附照片三张):证实李付海辩认出本身其时斗殴时所持的木棒。 辩护人提供的首要证据: 1、李发状土地纠纷及死亡埋葬协议,证实被害人李发状死亡后黄岗镇当局、桐柏县民政局、县政法委办理了关于李发状埋葬、医疗、抵偿、接济题目。 2、周玉中代周红伟领取150000元的领条。 3、桐柏县黄岗镇人民当局证明,证实了两边斗殴的前因。 4、桐柏县黄岗镇黄岗村民委员会关于办理村村通邱庄占地题目邱庄组代表集会会议记录,证实村民代表同等理睬本组土地六月尾开始,七月尾所有调解完毕,赔偿款用度所有由组内群众自行办理。 民事部门首要证据: 1、桐柏县黄岗镇黄岗村民委员会2008年9月23日关于邱庄组2006年因修村村通而小范畴调解土地规复至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条约原样的决策。 2、常住生齿挂号表,证实李永贵出生于1944年6月28日,牛文勤出生于1948年12月28日,李发德出生于1970年1月11日,李发状出生于1975年1月10日,李子政出生于2001年4月18日,李紫书出生于2004年4月2日。 3、相干单据 李发壮部门: 出租水晶棺5月1号至6月13号,天天计150元,共6600元,运尸费500元,桐柏县中医院收费凭据,收受金额:15100元。以上共计23683.6元。 李永贵部门: 桐柏县人民医院收费单据:4650.33元,判断费:150元。 农机维修:证明一份,证明耗费21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