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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或离婚调整书中约定一方不付后世供养费,另一方就可以(3)

时间:2014-02-03 21:09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这起“零供养费”讼事,让法官颇费考虑。颠末深图远虑后,依摄影关法律,主审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哀求。 一审宣判后,孙洁和文波都没有上诉。 (文中当事人系假名。未经容许,不得以任何情势转

这起“零供养费”讼事,让法官颇费考虑。颠末深图远虑后,依摄影关法律,主审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哀求。
   
一审宣判后,孙洁和文波都没有上诉。
  
(文中当事人系假名。未经容许,不得以任何情势转载)莫特
   
法官说法
   
零供养费正当吗?
   
主审法官暗示,正确处理赏罚本案,要害在答复好两个题目:其一,孩子的怙恃离婚时,一方可否不承担后世供养费?其二,怙恃离婚后,孩子供养协议的“保质期”有多长?
   
一、本案中供养费协议是正当的
   
第一个题目,换一句话说,就是“零供养费”合不正当?怙恃对未成年后世有供养任务,这种供养任务起首浮现为物质上的支付,手段强者,可以多包袱;手段弱者,可以少包袱。那么,假如一方的经济手段,足以满意供养未成年后世物质上的全部要求,而该方又自愿包袱所有的供养用度,是否可以呢?虽然可以。孙洁和文波离婚时,就是这种环境,孙洁自愿包袱女儿所有供养费,而孙洁也有手段独力包袱女儿所有供养费,因此,孙洁和文波离婚协议中,文波无需包袱供养费的内容是正当的。
   
二、供养协议的有用期视环境变革而定
   
第二个题目,供养协议“保质期”的题目。零供养费的协议的有用期有多长?要看环境。按照婚姻法的划定,关于后世糊口费和教诲费的协议或讯断,不故障后世在须要时向怙恃任何一方提出高出协议或讯断原定命额的公道要求。但必需是“公道要求”,方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赏罚后世供养题目的多少详细意见》划定:“后世要求增进抚养费有下列气象之一,父或母有给付手段的,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敷以维持内地现实糊口程度的;因后世染病、上学,现实必要已高出原定命额的;有其他合法来由该当增进的。”依据该划定,确定公道要求应综合思量3个身分:一是后世是否因抱病、升学而大幅度增进了支出;二是怙恃的经济状况与告竣后世供养协议时是否产生重大变革;三是被哀求方是否有给付手段。孙洁和文波刚离婚,旋即以女儿名义告状要求文波给付供养费,显然也不具备增进供养费的气象。
   
据此,法院作出如上讯断。

离婚时的理睬算数吗?

                         2013 江苏法制报

   □本报通信员 顾建兵

  协议离婚时,思量到丈夫身患疾病,老婆主动要求供养5岁的儿子,并明晰暗示不要丈夫给付供养费。没料两年后,老婆再婚后又生一女孩,心生忏悔,遂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前夫按月付出儿子的供养费,直至成年。

  2013年元旦前夕,南通市中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终审判断,驳回原告孙密斯的诉讼哀求。

  离婚时理睬独自供养小孩

  

  一年之后,他们的儿子昊昊(假名)诞生,仍未能化解怙恃的婚姻危急。

  思量到丈夫田某患有病毒性脑垂体疾病,孙密斯主动要求独自供养儿子,不要丈夫给付供养费。田某亦将两人共有的10万元存款及金器、家电等所有留给孙密斯。

  再婚后向前夫催讨抚养费

  离婚后不久,孙密斯再婚了。婚后从事羊毛衫套口事变,其丈夫从事电焊事变,两人于

  因为家里添了一张嘴,又少了一份收入,孙密斯感受经济压力陡增,反悔当初逞强不要前夫包袱儿子供养费的流动。

  在多次要求丈夫给付儿子供养费被拒后,

  法庭上,田某辩称,今朝的物价程度与2009年对比,并没有太大变革,且两人离婚时,本身将两人共有家产所有留给前妻,孙密斯应该遵循当初离婚时的约定。同时,田某提出,假如前妻没有手段供养儿子,可以让儿子跟从他一路糊口,而且不要前妻包袱供养费。

  孙密斯则辩称,凭此刻的家庭收入,她有手段抚养儿子,可是田某作为的孩子父亲,也该当包袱抚养费。

  法院一、二审均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另查明,田某于

  启东法院审理以为,孙密斯在2009年与田某订立离婚调整协议时,出于自身身分思量,未要求田某付出供养费,该协议系孙密斯与田某自愿告竣,对两边具有束缚力。孙密斯与田某离婚到此刻,昊昊糊口进批改常,康健状况精采,今朝尚处于任务教诲阶段,糊口斲丧需求与订立调整协议时对比,未产生重大的变革,也未产生教诲、医疗等方面的重大开支,且孙密斯表白有手段抚养孩子,这对孩子的康健生长尚不造成影响。我国《婚姻法》虽划定关于后世糊口费和教诲费的协议或讯断,不故障后世在须要时向怙恃任何一方提出高出协议或讯断原定命额的公道要求,但该划定的条件是须在后世“须要时”,不然倒霉于两边权力任务的不变,也有违厚道名誉原则,故本案不切正当律划定的增进供养费的气象。综上,一审判断驳回原告的诉求。

  孙密斯不平,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以为,一审认定究竟清晰,合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增进供养费应切合公正公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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